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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10
在粉嫩的脸颊上缓缓抚,难道他是瞧上了这身与高原女孩截然不同的肌肤

    她虽然有四分之一的藏族血统,皮肤却是不容易晒黑的敏感肌肤。一旦暴晒,细嫩白皙的肌肤就发红刺痛,然後开始脱皮。脱皮後,肌肤又和原来一样白嫩。据说这种皮肤的人容易得皮肤癌,所以她无论走到哪儿,无论天气冷热,都十分注意防晒。穿越到这个古老高原,在用完了防晒霜,没有遮阳伞的情况下,更是将自己保护得滴水不漏。而每天一次的羊浴按摩也强化了对肌肤的保护,虽在高原生活了半年,一身肌肤却比以往更加柔嫩细腻,粉白晶莹。

    如果真是瞧上了这身肌肤,那她更要好好保养才行。不憧憬激烈得像毒又像火的爱情,并不代表她不愿意结婚,不愿意有一个眼光凝在自己身上的好丈夫。

    手脚开始冰凉起来,沐浴按摩出的热度逐渐从身躯上流逝,她赶紧起身在屋子里使劲跺脚搓手。这该死的天气,该死的身体。她天生怕冷不怕热,天气一旦转凉,稍微不注意保暖,手脚就变得冰冷。冬天更可怕,泡得热气腾腾的身体进了被子里,没一会儿就会自动冷却。哪怕裹紧被褥睡上一晚,被窝里也依旧是温凉的,四肢更是冷得像冰,让她整夜都睡不好觉。偏偏这高原在盛夏时温度最多也不过十几度,入秋後,就更冷了。要问她此刻最怀念二十一世纪的什麽,毫无疑问是能持续温暖一个晚上的电热毯。

    明晚把羽绒睡袋翻出来,盖上羽绒冲锋衣和厚毛毡,可能会好过一点。再冷些,就翻出抓绒睡袋套著睡。再再冷些,就把家里那头名唤美羊羊,已经将定点定时拉撒屎尿训练得差不多的宠物羊洗刷干净,当成羊暖炉抱上床一起睡。膻腥味儿虽然可怕,寒冬来临後的冰寒彻骨更可怕。

    等手脚稍微回温些後,她不敢再在床下傻待了,连忙跳上床,脱下冲锋衣,拉过厚毛毡从头到脚盖了个严严实实。这里没有种植棉花的,也没有养蚕的,人们一般穿皮袍和用羊毛和犛牛毛织出的毛料夹袍,还穿一种由野生麻草纤维织出的麻布袍。坐的垫子,躺的褥子,盖的被子也脱不了这三种材质。这对习惯了纯棉丝绸制品的她来说,那份扎人的糙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痛苦,所以平常睡觉她总是穿著抓绒浴袍睡觉的。

    中原的丝绸和棉布早已通过唐蕃古道传了进来,可那些东西是上层贵族和僧侣们享用的高级品,不是下层劳动人民能够享受的奢侈品。她看来看去,也只看见领主阶层的人偶尔穿著绸缎面的袍子出来巡视显摆。可怜她背包夹层里放著的五千大洋英雄无用武之地,尼玛的纯粹就是几十张废纸要是能在穿越前的拉萨城里多买几件纯银藏饰多好悔不当初悔不当初啊这苦逼的物质生活尼玛的也太苦逼了

    罗朱裹著毛毡,沈浸在深深的懊悔中。突然,数次“啪啪”的拍门声响起。她一惊,身体陡地弹坐起来,耳朵尖尖立起,不发一言地全身戒备。夜黑风高的,怎麽会突然响起拍门声半年来,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

    啪──啪──啪──

    拍门声又起,夹在呼啸的风声中,显得有些低闷。

    “罗朱,是我,我从门缝里看见灯光了,知道你还没睡。”拍门声过後,是扎西朗措浑厚爽朗的声音。

    罗朱紧绷的身躯这才松弛下来,却舍不得离开厚实的毛毡,坐床上奇怪地问道:“你不是回家了吗又过来干嘛是不是有东西落在我这儿了”

    “不是,这两天越来越冷,我做了个皮囊,可以装热水放被窝里暖手脚。”扎西朗措又轻轻拍了拍门,“送你回家时忘记给你了,我回家烧了壶热水灌进去,现在正热和呢。快开门吧,外面风好大,我都快冷死了。”

    有热水袋正在被窝里怀念温暖的罗朱心中腾起一片惊喜。连忙掀开毛毡,从床上跳下来飞奔著将门打开:“在哪儿在哪儿”顾不得扑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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