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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神有的棕色大眼,又暗自叹了口气。瞧人家的眼睛是多麽的天赋异禀,黑夜能视物,雪地能睁大,夜盲症、雪盲症统统都不会得。人比人,气死人,这句俗话是很有道理的。
、13鲜币第二百七一章我喜欢背著你翻山
即使只露出小小一缝,多吉也清楚瞧见了罗朱眼中的欣羡。他伸手将她扯进怀里,脑袋和她的脑袋隔着厚实的羊绒头套不住厮磨,略显沈闷的笑声充满了欢愉。
“姐姐不用羡慕我,我之所以会有这麽好的眼睛,除了天生外,还因为身体里有许多怪异的虫子。姐姐要是喜欢,我可以分几条虫子给你,不过你会疼上好一阵子才能适应。”
“不用分我,我有你做眼睛就行了。”罗朱毫不犹豫地断然拒绝,谁会自找苦吃地在身体里放恶心巴拉的虫子。她又不是天天翻越雪山,天天在夜晚行路。
带着些憨然的笑声接连不断地从面巾後泄出,多吉抱着罗朱,两手在她身搓揉不停。喜欢,好喜欢,真的好喜欢怀里的女人,喜欢到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顶在头上怕晒了,喜欢到无视博巴人常见的共妻婚俗,无视阿妈铭刻进灵魂的守护念力,只想独占她,喜欢到都不知道该怎样对待了。
在地牢里初见,明明只是因为一时的好奇,想要从王和烈队正手中夺走她,想当着他们的面炫耀过後再将她撕成碎片,给高傲冷酷的王和忠诚愚蠢的烈队正一个难忘经历的。为什麽最後却比谁都沈沦得快,比谁都沈沦得深仿佛身边没了这个女人,灵魂就不再完整,生命就毫无意义。
姐姐,都怪你。你要是没让银猊、王和烈队正对你生出兴趣,要是没在我面前展露出不死不休的坚韧神,要是没将我当做弟弟般倾情关爱,要是没对我说不离不弃地共同生活,要是没长这麽一具丰嫩柔美的身体,我也就不会如此地喜欢你,不会想着霸占你身体的每个地方,也不会想要侵蚀你的灵魂。
姐姐,你最好快些喜欢上我,否则当我容忍的极限崩溃後,我可能会喝光你的血,吃光你的,让可爱的虫子吞噬你的五脏六腑,封禁你的灵魂。我会夜夜寝睡你的皮,把你的长发编成束腰的袍带,把你的头骨制成乞讨的嘎布拉碗,把你剩下的骨头打磨成一颗颗念珠,一件件法器。我将你的血融进我的骨血,将你的骨骸肌皮穿戴在身上,我和你永远不离不弃,生生世世都在一起。
“多多吉,抱太紧了,松开些。”隔着厚重的两层皮袍,罗朱只觉多吉的手臂越箍越紧,让她有些喘不过气来,骨头也隐隐作痛。还有一股莫名的寒腥气萦绕身周,穿透厚密的衣袍,冷得她汗毛倒竖。
多吉一惊,恍惚入魔的神智瞬间清醒。他慌忙松开手臂道歉:“对不起,姐姐,我想事情入了神。”
“想什麽事情”罗朱动了动被箍痛的身体,随意问道。
“当然是和最喜欢的姐姐不离不弃,一起生活的事情。”多吉笑眼弯弯,眸子里一扫刚才的灼狂毒,潋滟如春日湖水,灿烂似夏日阳光,“姐姐,起来吧,我们该继续爬山了。”
博巴男人在感情上坦率直白,不讲究含蓄之美,但凡喜欢了,有兴趣了,那就是明明白白地告知。扎西朗措、禽兽王、凶兽、魔鬼法王都是如此,而多吉更是当中之最,几乎随时都把“喜欢”挂在嘴边,活像要将她催眠似的。因此罗朱也没有进一步追问他到底想了哪些不离不弃,一起生活的具体事情,只当他在未雨绸缪地琢磨以後在国外的流亡生活。
“嗯”她脆生生地应了一声,扶着多吉的手臂从包袱上站起身,理了理皮袍,才迈出一步,腿脚突然一软,跪跌在了地上,双腿不住地轻颤。
“姐姐”多吉惊呼一声,连忙抱起她,拍打着她的双腿,“你怎麽了”
“看来时间没休息够,腿脚疲累得有点不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