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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自己把自己逗乐了。

    我在路边坐到天黑。

    看醉汉的蛇行,看小儿的蹒跚,看富者昂首阔步,再看那些与我一样的人疲于奔命。

    人的眼睛为什么长在前头?我想,那是因为哪怕被生活扯着蛋了,我们也只能往前走。

    黎翘最近挺忙,前阵子的媒体风波影响了他新片的拍摄进度,他抽空从剧组回到北京,二话不说便拽我出去。

    那条阿拉斯加犬趴伏在车后座上——这挺新鲜,这条狗有自己的保姆,平时黎翘不带它出门的。

    我问他,去哪儿?

    “你不是一直想见顾遥吗?”黎翘把我撵去副驾驶座,自己开车,“带你去见他,成天意淫人家手淫自己,总该见一面。”

    其实我没跟黎翘说,我偶尔手淫的对象早就不是顾遥了。想我占着近水楼台之便,与这位腿长臀翘的雄性尤物朝夕相对,没理由这种时候还幻想别人。

    连他送我的那个礼物我也试着用过一回。日本人在这方面确实挺天才,那东西动起来生龙活虎,跟真物就没两样。我拿着那东西跟自家老二比了比——我本来也不小啊,但跟这庞然大物搁一块儿,顿时显得柴瘦柴瘦,屌毛不浓密了,龟头不圆壮了,马眼也不水灵了。

    我忖着这么大的家伙实在吞不下去,于是想着那双烟灰色的眼睛,想着攥手里的假阳物是爷裆里的真东西,放它于唇边吻了吻,又滋溜滋溜摸了自己一阵子,爽得不得了。

    但黎翘现在皱着眉,专心看路,不看我。

    我偏不说。我不惯着他。

    顾遥住的地方不是别墅区,而是一栋独立的摩天大楼。

    给我们开门的是个年轻女人,没看清脸,光被她的光头慑住了。女人看似与黎翘是旧相识,一见面就与他热情拥抱,贴面亲吻,然后她把注意力移向了牵在我手中的狗,蹲下身,冲这大家伙挥了挥手说,闪灵,好久不见。

    大狗立马挣脱了我的牵制,不顾我多日的梳洗喂养之情,伸着舌头觍着脸,就朝对方扑过去。

    呸,畜生!

    我才知道这狗原来叫“闪灵”,黎翘不是喜爱龙物的人,他一直管这只阿拉斯加犬叫阿拉斯加,有时候嫌麻烦叫它“多哥”,就是……Dog。

    听女人的意思,闪灵是她寄养在黎翘那儿的,只因她的老公不喜欢在家里养狗。

    我被女人引进门,换上拖鞋,等着与偶像见面。

    “这是顾遥,你应该早就见过了。这是顾遥的太太——”黎翘为我作介绍,停顿一会儿才说出女人的名字,杨滟。

    目光所指之处,正是那个光头女人。

    我当然记得杨滟,我不记得她的人,但我记得她的名字;我也当然记得顾遥,他和当年相比没一点变化,他比黎翘黑了不少,但轮廓硬挺,看着一样英俊。

    他们都不记得我了。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茫茫人海谁认识谁呀。我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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