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力(1840~1918)
驻港英舰“名誉”号载运一批正规军驶往大埔东南的吐露港,发炮轰击,掩护步兵登陆,为梅含理解了围,中国居民死伤无数。英军占领大埔附近的山头后,驻港英军司令加和辅政司骆克即进入大埔,举行升旗仪式,鸣放礼炮,宣读条约和行政局命令:从1899年4月16日下午2时50分起,新界的中国居民要服从英国管辖。这比预定日期提前了一天,由此,英军逐步向西推进,沿途不断遭到抵抗。4月18日,新界人民二千五百多人在上涌和英军激战,挫败英军。
5月,英军大举反攻,炮轰锦田吉庆围。乡民以锄锹等为武器,凭借铁围濠河,奋力抵抗。英军以大炮轰击吉庆围的大铁门,企图摧毁整个城池,结果,大铁门被炸塌,攻入围内,乡民死伤无数。英军才算占领了吉庆围。英军进入后拘捕了抵抗的许多乡民,并且当即拆卸下吉庆围的连环大铁门,当作战利品运回伦敦。5月14日,英政府下令占领九龙城寨和深圳。16日下午,深圳全镇已落入英军手中,英军布告称:深圳已属英国领土,受英国法律统治,两广总督已不再管辖此地。5月26日,港督卜力还想攻占新安县城,因为兵力不足,才未行动。11月13日,英军奉令撤离深圳,回到“专条”规定的界限一边。
不守信诺
1898年清政府同港英签订所谓《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在地图上并不曾有明确规定具体界线,在北界只是划了一条直线,声明“待日后双方派员勘定”。
这一条界限,港英从一开始,就有意“混帐”。
双方的正式“勘界”,是在1899年的3月间开始进行的。双方派员实地勘定界限,沿界各要点都竖立木桩,并签署了一份“香港英新租界合同”,作为“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的另一附件。
合同所载经过勘定的界线,主要是新界的北界,即今日经大鹏湾至后海湾,包括深圳河和沙头角、文锦渡、罗湖等地的一条水陆界线。至于东西南三面,东面止于东经一百十四度三十分的水域,西面止于一百十三度五十二分水域,南面则限于北纬二十二度九分以北,由于大屿山西端的一角已突出于东经一百十三度五十二分之外,因此在专条上特别附加一句说明“包括大屿山在内”。
两广总督谭钟麟派出的补用道王存善与港英辅政司骆克勘定租借地的具体界线,竖立木桩且签署一份《香港英新租界合同》,载明界线的划分之后,关于租金问题,骆克只字不提。港英方面在拓界谈判时曾表示:“可待尔后商议”。据此,划界完毕,中国代表王存善提出,“新界的租金多少?”英方代表骆克答称:“我不知道,我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德国政府偿付租金?俄国政府的旅顺呢?”租金一事也就如此不了了之。
当年港英和清政府双方勘定界线时,对于水面的界线,由于港英曲解“潮涨能到处”一句,双方解释不同,又发生争执。1901年,英国驻广州领事,曾根据港英政府的意见,照会当时两广总督陶模。原照会称:
“关于新租界水面英国之权可至何处一事,现准香港总督来文内开,本港政府并不以为英权可至流入海湾之河港与流入租界深圳河之河港。但可至各海湾水尽见岸之处,与深圳全河至北岸之处。至于流入各海湾及流入租界深圳河之各河港,本港政府甚愿于各该河港口,由此岸水尽见岸之处,至对岸水尽见岸之处,划一界线为英权所至之止境等因。本总领事查香港总督文内,有深圳全河至北岸一语,自是指租界内之深圳河至陆界相接之处为止,相应照会贵部堂查照,量贵部堂亦以为妥协也。”
两广总督陶模,收到驻广州英国总领事转来卜力有关北界水域界限的补充说明后,将此事报告清政府管理外交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陶模的这道咨文,对于勘界经过,及“潮涨能到处”所引起的争执,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