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敦(1862~1939)
源。修铁路动辄几百万、几千万两白银,而当时清政府一年的财政收入不过八千万两,因此,利用外资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修铁路主要靠借外债。1898年,清政府设立第一个主管铁路矿山的机构“路矿总公司”,其章程中写进了修铁路借外债,中外合办矿务的内容,成为清政府的重大经济决策。
1899年3月,中英划定新租借地界址后不到十天,英国即提出一份《九广铁路合同》草稿,与清政府协商。把广九铁路分为二段,香港内一段归港英当局修建,中国内地一段由清政府修建。草稿规定:清政府向英方借款150万英镑,以铁路作抵押。合同还规定铁路的内地一段,要重金聘用英国总工程师、总管理人员来修建,建造铁路的全部材料也要以高价购买英国的。借款以九折交付,即清政府借100英镑,实际得到90英镑。年息5厘,每年分两次付息,期限50年,铁路未建成前,利息照付,并且可由所借款项中支付利息。按照这个合同,实际上整个铁路的修建完全控制在英国人手中。因为条件如此苛刻,遭到中国广大人民的强烈反对。协商停顿下来。
广州部分商人与澳门葡萄牙商人协商,准备修建广澳铁路以取代广九铁路。1904年11月,中葡双方签订了《广澳铁路合同》。
弥敦一到任,就看准了广九铁路项目。他认识到,这是英国政府一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一个大问题,一旦与清政府达成筑路协议,英国公司将因此得到很多中标机会,清政府将不得不优先向英国要求附有政治条件的贷款,英国的势力范围也将在中国内地得到有效的延伸。为此,弥敦决意要把修路工程协议从葡萄牙人手里夺回来。于是,他通过伦敦照会中国政府:
“香港政府希望就广九铁路的一些具体问题与中国政府进行谈判,出于合作的诚意,我们也准备作出必要的让步,希望中国政府能够理解我们的良好动机。”
于是,英国在谈判上作了一些让步,借款改为94折交付,即中国借英国100英镑,实收94英镑,期限改为30年,12年半之后开始还本。其余年息5厘,借款150万英镑,以铁路作抵押,仍然不变。当时,怡和洋行与汇丰银行两家英资洋行联合组成“中英公司”,取得了广九铁路的建筑权。
广九铁路的最初蓝图,是由驻港英军陆军总司令克勒克拟定的。弥敦到任后,因为他是工程师出身,熟悉工程,对以前的筑路方案作了审核修正。制订出新的方案。原来的广九铁路要经过惠州,新方案是过罗湖到深圳,经石龙而达广州,避免了工程上的浪费,缩短了行车时间。铁路全线总长181公里,其中香港区内干线长34公里,由九龙尖沙咀车站至深圳罗湖站。称为广九铁路英段。广东区内干线长147公里,由罗湖至广州火车站。
据白帆先生在“往事只能回味”专栏里记述,弥敦去任不久,1907年8月,广九铁路内地段工程开工,分三段进行,第一段由广州大沙头到仙村;第二段由仙村到横沥;第三段由横沥到深圳。中国著名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担任顾问,英国人出任总工程师。铁路全线共有大拱桥七座,分别为仙村桥、石厦桥、石滩桥、北江桥、间水桥、石龙东桥和东莞桥。
由于从尖沙咀到罗湖桥畔的一段九龙铁路,由英国人兴建,所以在合同上有“各归各办”的规定,这段九龙铁路,就是广九铁路香港段了。
兴建香港段铁路的资金,采用发行公债方式筹集。1906年7月26日开始建造,最大工程是开凿两座大山的工程。其中狮子山隧道全长近2200米,1911年建成路轨。
1910年,广九铁路将要完成时,英国方面提出通车办法,按照沪宁铁路的办法,提出三点无理要求:①由英方执掌全路行车权力;②英人担任车务总监;③英国公司议定各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