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识趣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讲了……小玉,今天我不想喝茶,弄些酒来吧。”
梁嘉言跟着周渺进了包厢,张雯玉亲自去拿了瓶葡萄酒,周渺一见就摆手:“别拿这种东西来糊弄人,要烈的。”
张雯玉没法子,只好又去给他取了瓶洋酒,然后就寻了个借口逃之夭夭了。她知道,周渺酒量虽好,但酒品可不怎么样,一旦喝醉了,拉着人说东说西都是小事,最怕的是他醉得骨头都软了,常会耍酒疯,把人认作他心上那位,哄得无论是男是女都难以招架。等他第二天醒了,又把昨天的事全都忘了干净,徒留被他伤了情的人骂他“风流”。
而周渺这遭明显就是要借酒消愁,是肯定要往醉了喝的。
果然,一见了酒,周渺就拉着梁嘉言陪他喝,梁嘉言推拒说待会儿还要开车去接人,不便喝酒。他也没强迫梁嘉言,只是自己垂着头喝闷酒。
周渺的视线落到一盘洒满辣椒的菜上,脑海里自动浮现一张被辣得满面红云、鼻尖冒汗的脸来,不由心间一动。
郑家小子有个坏毛病,从小到大无论他在吃什么,都一定要来抢一口。一开始周渺挺烦郑平洲这臭毛病的,为了治他,专拣小孩吃不了的辣口吃,恨不得连吃蛋糕都要放勺辣酱,以瞧见郑平洲辣得眼泪汪汪为乐。
但从郑平洲的手被毁后,周渺便对郑平洲生出了诸多愧疚心思,因此在各种事上都是能让就让,就连郑母都说周渺太惯着郑平洲了。夏天大人给孩子们对半切开的西瓜,周渺一定会一勺挖出中间最甜的那块,喂给郑平洲;买的一连冰棍,掰不开的那两根,也总是被塞进了郑平洲的嘴里。
这些都是他们年少时的事情了,周渺有时也觉得自己对这些记得太过清楚了。郑平洲小时候乖得很,哪像现在总冷着一张脸,关键是他还摸不清到底是哪儿闹的别扭。
一个人喝下去了大半洋酒,周渺终于有了些醺醺的醉意,他支着头,一双上挑的桃花眼里噙着些水光,在柔和的灯下像是午后粼粼的湖面,嘴唇沾着点琥珀色的酒液,张合之间吐出一个名字来:“平洲……”
梁嘉言瞧着瞧着,心头一股火气又蹿了上来,他管不住那张欠嘴:“那么喜欢他,去追啊,告诉他你喜欢他啊,什么都不说,你俩要能成才有鬼了!”
周渺弯着眼睛笑了笑,轻叹一声,道:“说了又有什么用呢?他心里头有人,我既然知道这点,还硬是要像个毛头小子一样凑上去告白,这岂不是……”
他顿了顿,似乎将那几个字从心里硬剖了出来,每个字都是血淋淋的自嘲:“太不识趣了吗?”
周渺从来都很怕做个不识趣的人。他的年纪也不允许他再不识趣了。
其实,能将心意大声告诉对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天底下的暗恋者通常都有他们自己的苦衷,或是因为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那个人;或是因为怕不该有的绮思会让对方难做,甚至连原有的关系都会破坏掉……
还有一种,那就是知道了对方已经有了心上人,从开始就半分希望也没有的输者。
※※※※※※※※※※※※※※※※※※※※
555大家多给我点评论吧!不要让我单机更文qu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