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轮车停在墙角,上去接过了几个包袱,帮她送到路口的板车上,这才回了家。
回家以后也不休息,今天十五号,知青们聚会的日子,林敏君大清早给自己拔了眉毛擦了润肤霜,此时还要解开辫子洗个头,把油烟味洗掉,再给自己换身衣裳,梳个更好看的辫子。
做完这一切,林敏君看着镜子里的人,一双大大的杏核眼,两只黑亮的辫子垂在胸前,她穿的是新做的衬衫,搭配长裙,不显得土气,反而清丽又漂亮。
护国饭店离此不远,林敏君索性换了双鞋子,走路去。
此时的首都百废待兴,以前大家都没钱,现在有钱了,就舍得下馆子,国营饭店也是刚刚开始喘息,装修的并不豪华,但护国饭店,从进门以后就写着俩字,气派!
林敏君走进大厅,被豪华的装潢给惊了一下,不过她很快镇定下来,正在找知青朋友,也不知道罗林定的桌子在哪里,他们来了没有。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林敏君就看见罗林了。
罗林家境好,而且是个读书人,即使在下乡的时候都永远是带着眼镜,非常体面。
回到首都就更加体面了,西装衬裤,文质彬彬,为人脾气也温和,说话带着三分笑,看着就是个富家子弟的样子。
林敏君抬腿几步正准备去打个招呼,问问在哪张桌子吃饭,又顿住了。
她看见罗林面前还有个男人,俩人正在聊天。
这人是陆德平。
虽说早就有了心里准备,知青聚会陆德平肯定会来,但林敏君目前还不想见他,左右看了看,找了个不远处的桌子坐下,找前台服务员要了纸和笔,就写开了。
正好这个时候知青们还没来,她可以趁着这个时候算算最近的账目。
一共开业九天,头两天加起来才卖了一百份,后面几天,每天都是两百份往上,林敏君每两天去收一次洋芋,全都卖的空空的。
九天下来,减掉成本,已经收回了二十五元的本钱,这生意不仅很有得赚,好好干,兴许,她真的能在首都安家呢。
不同于林敏君在这算自己的钱,嘴角带笑。
二十米开外的罗林和陆德平两人,气氛可算不上好。
陆德平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来,就要递给罗林,“来,手表,收着吧。”
“德平你怎么想起来给我送手表了?你是要有事情求我吧,别别别,别往我这塞,我爸说了,他不可能给任何人走后门,要是我敢收别人东西,打断我的腿。”罗林立刻拒绝。
“不,这跟走后门没关系,咱们私人关系我送你的,也没有事情要求你帮忙。”陆德平说。
毕竟是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听见这话罗林松了口气,“好,那我可就收下了?”
他伸出手要接盒子,还心说德平这是咋了,突然给我送块手表,他在心里盘算着也回送个东西。
朋友情谊嘛,就是在送来送去中维持的。
但陆德平紧接着就是一句,“这也不算我私人送你,是我姐送你的。”
那手表盒子都快被罗林接过去了,一听,立马缩回手,脸上浮现出淡淡的嫌弃,“那我不要了。”
“怎么了?”陆德平还很不解。
罗林:“自打我从云南回来,你姐找过我好几次了,东拉西扯就是不说正事,现在又要送手表,男女之间送手表啥意思她不知道吗?你替我回去转告她,不收,以后别送了。”
陆德平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我说呢,出门之前她非要我带过来,不答应就要死要活。”
“咱们都是一起长大的,我也不想把话说的太难听,德平你替我转告一下,我不会跟她处对象的,好吗?没有可能。”
陆德平:“也不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