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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80
,程家二子,潇宇七岁的儿子穆晨曦不爱舞刀弄枪,却是个酷爱读书的小天才。他记忆力超群,书本上看过一遍的文章马上就能倒背如流,而且他像玄熙小时候一样,三岁就能作出不错的诗句。

    这让安若非常欣喜,于是经常让学问最好的玄熙教导晨曦读书。渐渐的晨曦崇拜上了学识渊博的玄熙,可这让潇宇很是不甘心。他想教导晨曦武功,期望他将来能像他一样成为一员大将,只是晨曦不买父亲的账。

    为了劝说晨曦弃文学武,潇宇特意找来卓儿,让他在晨曦面前演示了一番武艺。

    看着只大了他不到两岁的哥哥,将院中一颗有他大腿粗的树木一刀齐腰斩断,晨曦很老成的摇了摇头,然后开口作了一首诗:“少小多才学,平生志气高。别人怀宝剑,我有笔如刀。”在潇宇满脸的惊诧和卓儿一脸茫然的表情下,晨曦踱步离开。

    自此之后,潇宇便再也不劝说晨曦学武,默许了他崇拜玄熙。

    而玄熙的儿子玄丁如今也有六岁了,因着他在家中排行老四,玄熙以甲乙丙丁计数,给他取了玄丁这个名字。在安若看来,丁丁的名字取的太过草率,只是她也想不出更好的名字,便只能由玄熙决定了。

    其实在所有的孩子中,安若只怕是最最喜欢丁丁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丁丁继承了玄熙俊美无俦的相貌,甚至青出于蓝。

    安若犹记得丁丁出生之时,她的房间由东边飘来一团祥和的紫气,缭绕在了刚出生的丁丁周身。这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洁净的像无瑕的白玉一般,仿佛是落入人间的天使。

    虽然当时为她接生的桑梓说她刚生产完就虚弱的睡了过去,哪里可能看的到什么紫气东来,可是安若却固执的认为,丁丁一定是天使落凡尘。

    安若最喜欢丁丁的第二个理由是因为,丁丁不像他那两个痴武痴文的哥哥,他极其恋母,从他睡醒到他睡着,必是时刻都要让安若陪伴在他身边,而且丁丁嘴巴很甜,经常哄的安若笑成了一朵花,安若是爱极了这个儿子。

    也正因为安若表现的很明显的偏心,让桑梓的儿子桑柳从小很受伤。

    安若的偏心,对于已懂事的皎月来说倒是无所谓的,对于心思根本不在娘亲身上的卓儿和晨曦来说也是无所谓的,可是对于只小了丁丁一岁两个月的柳儿来说,却是委屈和痛苦的。

    柳儿吃奶时,丁丁哭了,于是嘴里的食物消失了。柳儿学走路时,丁丁喊娘亲了,于是柳儿被抱进了娘亲‘发明’的学步车里,眼巴巴的看着娘亲抱起丁丁。柳儿会画画了,与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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