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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样的认识他还是挺骄傲的,毕竟他认识没几天就跟着公孙蹭了顿饭,那可是自己在这里生活以来记忆里为数不多的大餐。
公孙:“那到房间里谈”
“喵……”
其实他也希望自己能有一个独立的办公室的,那可是级别的代表。
林慕白对公孙的冷淡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这些年他也算是见惯了形形□的人,至少他只是冷淡,眼底不含一丝鄙夷。
到了房间公孙三言两语就打听清楚了林慕白的各种,包括以前干过什么,家是哪里人,擅长做什么,有什么技能。
林慕白也算是苦娃子,无父无母无家无业,手无寸铁只是耍得好一个笔杆子,公孙云清和周华翘了一下午的班,去了光明书局,书局的主编是公孙云清的同学,于是林慕白找到了工作。
对于自己这次所做的好人好事,周华两句话总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因为他在书局找了份兼职。
翻译的待遇还算不错,当然主要还是看翻译出来卖的效果,周华对自己的水平相当有自信,觉得,他离高薪阶层已经不远了。另外,林慕白答应自己如果有需要可以帮自己画插画。
人家都这么说了,他还拒绝,他不是太无情了嘛。
无情的事,他怎么好意思做。
走的时候,他夹着两本书,暂时挥别了林慕白。
团子窝在公孙云清怀里,委屈的喵了一声。
晚上舞厅更加热闹了,连冯尧都到了,下面那些平时围着赛月华屁股后面打转的男人这会都凑到了楚莺身边。看来他一鸣惊人的计划成功了,不过人不是他。
周华将团子再次扔给公孙云清,“看来,真到了我告别歌坛的时候了”
“喵……”
团子对今天周华两次将自己甩给别人的行为表示不满,虽然它今天吃的很开心,它也挺喜欢公孙叔叔的,可是它还是希望呆在爸爸怀里。
周华:“团子,听话,你已经长成男子汉了,不能太依赖爸爸,否则以后交不到女朋友的”而且,他接下来要翻译外国文学,肯定没有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它,陪它玩了。
公孙:“我觉得,它离男子汉还有一段距离”
“喵……”
周华:“我这是提前教育,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你们现在下面看着,好好欣赏我的演出吧”
周华特地去房间取了他的帽子,他又想起了交在裁缝家的那些活,本来是准备着自己成为天王巨星的时候用的,看来是浪费钱了。
戴好他标志性的帽子,走上舞台,对着乐器师打了个响指,“music”
没反应。
难道大家都知道他失龙,呸,是降职的事情了。
还是拉风琴的师父问道,“哪首?”
周华:“我独唱的那首”
音乐响了。
看来他还没有到达墙倒众人推的地步。
“Send someoo love me
I o rest in arms
Keep me safe from harm
In p rain
Give me endless summer
Lord I fear the cold
Feel I'm getting old
Before my time
As my soul heals the shame……”
没听懂,这是大多数人的反应。
歌词很热情,这是个别听懂了的人的反应。
他还会鸟语,还真是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