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节
玥玥如今已经有十六个月了,她出牙早,再加上能吃辅食之后,林桃就经常让她吃鱼和虾,不会缺钙什么的,如今乳牙还剩最后两颗板牙没出来,别的都已经长出来了。
再加上林桃时不时就给她吃红薯干磨牙,这一排小牙齿可厉害,吃起春卷来一点儿也不费劲。
大人们吃饭的时候,都忍不住去看玥玥,吃的这么香,老可爱了。
林常海头一回来上海这边,陆家人招待亲家自然得好酒好菜的招呼着,不过想着他们坐了那么久的火车,刚下火车就喝太多的酒不好,所以大家就每人一小杯酒,意思到了就行了。
喝得是五粮液,舅舅说道:“本来家里还攒了一瓶茅台,今天拿出来喝正好,那晓得被康文那小子给拿走了,你说这孩子,拿走了不告诉我一声。”
“康文去了兵团那边,还好吧?”李成蹊道。
舅舅家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陆博文已经工作了,小儿子陆康文还没毕业运动就开始了,与其在家里游手好闲的,还不如上山下乡去,于是就报名去了新疆兵团,至少在那边还能锻炼一下,干点实事。
舅舅道:“挺好的,前阵子还给我们写了信,说那边就是冷了点,别的都挺好。”
吃了过饭之后,林桃和李成蹊把行李里的东西都拿出来,外婆他们看到这么多东西,说道:“怎么拿这么多东西过来,大老远的,多不方便,只要你们人到了就是最好的。”
一开始她看到这么多行李,还以为里面都是衣服,毕竟三个大人一个孩子,又是大冬天的,光是衣服就该不少行李了,没想到林桃还准备了这么多的东西。
又是兔子肉、鸡肉、鸭肉,又是干海参,还给他们几个大人一人做了一双鞋。
“外婆,这些兔子、鸡和鸭都是我们自己养的,吃着香。”林桃笑着说道。
舅舅、舅妈和小姨、小姨夫他们看着林桃亲手做的鞋子,都说林桃有心了。他们一家人可喜欢林桃了,都觉得林桃这样的女孩子,嫁进他们家,真好。
陆家的家境其实很不错,祖上就是当官的,到了这一辈,陆向冬在政府工作,陆向夏则是在全国妇联会工作,陆向春死后追被追为烈士。
李成蹊又年纪轻轻就前途无限,要是换做别的家庭,搞不好家里长辈就不同意这门婚事。
可是陆家人都很尊重李成蹊自己的选择,因为他们相信李成蹊的眼光,能让他喜欢上的,肯定是个很好的姑娘。
林桃就是他们眼中的好姑娘,他们爱屋及乌,都是把林桃当自家孩子疼的。
一家人又坐在一块儿说了些话,大都是关心林桃和李成蹊的,问他们在海岛那边怎么样,林桃习不习惯之类的。
林桃都说那边挺好的。
舅舅和小姨夫则是跟林常海说话,几个男人能聊到一块儿去,林常海说起自己退伍之后在运输厂的工作,十年前还来过上海,不过那时候上海不如现在。这几年来,上海又发展的更好了。
期间玥玥有些犯困了,打着哈欠,眼泪都流出来了。
林桃就抱着她哄她睡觉,孩子要睡了,原本聊着天的大人都不做声了,怕吵到玥玥,说话的时候声音也很小。
“时间也不早了,今天我们就先回去了,明天再过来。”小姨说道,她和丈夫不住在这里,回去还得花几十分钟的时间。
没想到小姨刚走没多久,原本要睡觉的玥玥迷瞪了一会儿又醒了,原因是还惦记着姨婆给她买的新玩具——积木呢。
要不说上海是大城市,引领潮流的地方,这种‘积木’的玩具,林桃可见都没见过,他们那时候玩什么呀,就知道往山里跑,放牛,割草,下河摸田螺。
舅舅、舅妈单位也是分了房子的,不过他们分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