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长期分裂的局面
现代学者引用“经济枢纽区域”(Key Economic Areas)的说法,企图将长期分裂的局面,作比较深切的解释。他们认为好几个出产粮食的大地区,内部的交往深,需要外界的接触少,于是地方政府因此逐渐脱离中央的掌握。这种说法,有它的优点。从曹操之不能征服南方的两个国家看来,和东晋在淝水一战足以击退来犯之优势敌军的事迹看来,经济枢纽区域好像确有其事。可是这和晋朝一度统一的情形对证,就不相符合了。即算地缘政治里有阻碍统一的因素,仍可以军事行动克服。以后晋朝的内战更使这个说法文不对题。当时战事波及的地方全在国都附近,南方照理应当鞭长莫及,此刻却反而平静无事。
在找不到更好的解说之际,我们不能不对传统所谓兼并之说再加斟酌。土地的占有,在中国历史上确实影响极深。大多数的小自耕农作为当兵纳税的基础,其公平的因素不说,确是在中国乡村中,先摆下了简单和均匀的基础,便利于官僚组织的管制。当时汉朝提倡孝与廉(不仅是做官的廉洁,而且是在对人处世时对财物一体谦让),显见得朝廷借重文教上的凝聚力而无意增进经理上的繁复。这种组织与结构极容易被土地集中所破坏。读者此时必须体会到,在农村之中应付税的户数极难隐匿,可是户内所领土地亩数和人口的口数包括雇工和奴工,则可以出入。如果实际上户数减少,税收必随着短绌。以后政府所能供应的服务,有如济贫、地方自卫和水利等等,也必为之减缩。并且地方士绅力量的伸张亦必影响到地方政府的性格。专制政府的体制,皇权由上而下,全国一致,要是地方士绅开始自作主张,即带有一种修正性质。从以上各长所述,可知后汉地方政府的凌夷,已产生各种不稳状况。
当曹家取汉而代之和司马家取魏而代之的关头,立即崩溃的危机暂时平安度过,可是其基本原因并未排除。当日不平稳的局势可自各种诏令上看出:有名的“魏武三诏令”(曹操为丞相时所颁发)求才,内中称有才的不必有德,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即算不仁不孝仍当拨用(地方士绅通常以仁义自居)。晋朝则颁布占田法,企图限制各家室拥用土地数额。两种方案都在企图脱离士绅的羁绊。可是魏去晋来,两方都没有达到重建中央集权体系的目的,当日华北表面的平静,全靠强而有力的创业之主暂时压制,始能一时维持原状,他们一不在位,宫廷里稍有纠纷,即引起地方上各种无从管制之因素乘机蠢动。皇子之称王者更将事体扩大,以致武装冲突绵延各州,历时16年(公元291~306年)。其作战无秩序,阵容纷乱,无确切之目标,凡此均显示社会组织已大规模的全面崩坏。
文化融合无功引起五胡乱华
在这16年的后段,有了所谓蛮夷戎狄的投入,这也需要一段解释。首先参加的是刘渊,他是汉人和匈奴混血。他在公元304年于长城之内起事,20天之内即聚众5万。刘渊曾任晋朝五部大都督(匈奴有五部),亦即奉命督导匈奴人众。这背景使他容易号召国防线的匈奴部落,而有些匈奴兵马早已编入边军之内。其他异民族分子,包括汉人家中佃农和奴工,较刘渊迟12年称帝的石勒,年轻时即被贩为奴。整个游牧民族的部落入寇也起于此时。可是综合起来看,仍是汉朝制度注重文化上的融合以代替有力量的政府,这种制度解体,才引起少数民族参加其中的混战。若说夷人主动的汹涌而入主中国则与事实相左。
可是少数民族擅长的是骑兵战术,在内战时,其影响非不严重。当骚扰普遍化时,各处村落组织自卫武力,筑坞壁自保,其成例已在黄巾叛变时开始,及至公元4世纪,已构成华北的普通现象。大概在公元350年左右,山西北边有设防的村落三百余,包括“胡、晋”人口十余万户。公元400年前后,关中有堡壁3000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