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取敌将首级。
孤身入北庭。
“这么说,”隔壁的男声重新响起,“外边传沈元策单骑闯敌营,千里奔袭取敌将首级,孤身入北庭什么的,也都是真事了?”
“…………”
姜稚衣缓缓抬起头,和惊蛰对视了眼。
惊蛰:“郡主,难道是话本又显灵了?”
姜稚衣抬手打住她,面无表情合拢话本,静坐上片刻,深吸一口气,再次慢慢翻开。
眼前的白纸还是那白纸,黑字还是那黑字。
姜稚衣垂下眼睫,盯着话本里“阿策哥哥”四个大字,一动不动地定在了桌前。
不是话本显灵。
应是河西的仗打在前,话本写在后,所以不是话本里的事又应验了,而是这话本原本就借了沈元策的事迹当“模子”。
这《依依传》的男主人公,本就是写的沈元策。
……怎么能是写的沈元策?
姜稚衣不可思议地把整卷书翻来又覆去,覆去又翻来,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还是没看出——这位一身孤胆,杀伐决断,在沙场上以疯魔狂悖之名令敌寇闻风丧胆的“阿策哥哥”,和那个为一只蛐蛐跟她跳脚的沈元策有半点相似之处。
“此去三年,四方城中少了一位鲜衣怒马的翩翩少年,弱水河畔多了一位横刀立马的无双战神。”
——真是写得词藻华美、文采斐然、六亲不认、面目全非。
这哪儿是拿人当模子写话本啊,这是把人送去重新投了个胎!
要早认出此“策”即彼“策”,她至于给这么多眼神……?
谷雨抱着狸奴姗姗来迟时,发现姜稚衣脸色难看得像吞了苍蝇,手里牢牢捏着一卷话本,捏得指骨都泛了白。
“郡主,咱不跟这话本一般见识,仔细伤着了手。”惊蛰上前劝道。
谷雨也去哄她:“奴婢方才在楼下转了一圈,金吾卫已经在开道了,想来过不了多久路就通了。”
姜稚衣一声没吭。
谷雨只好抱着睡着的狸奴退到窗边,继续往下张望。
兵甲摩擦嚓嚓作响,楼底下,手持仪刀的金吾卫已将人潮分隔到道路两旁。
夹道的百姓们一个个踮着脚伸长了脖子,眺望着城门的方向。
冬季严寒的天,闹哄哄的空气里竟像翻腾着热浪。
吵嚷声中,忽闻踏踏马蹄如雷震响,一线玄色携地崩山摧之势飞快逼近,骑兵队浩浩汤汤驰骋而来。
马上众儿郎身披玄甲,手执银枪,目视前方军容整肃,个个意气风发,尤其被簇拥在当中的那一骑——
少年长身高踞于一匹黑亮宝马,乌发以墨冠高束,足蹬长靿靴,腰佩青锋剑,一身戎装光华耀目。
同样黑中带赤的甲胄,旁人都为这黑压得庄严持重,独他身上那一抹赤色跳脱而出,衬得人比猎猎翻飞的旌旗还更鲜亮。
只一眼,满街的花枝都有了去向。
谷雨人在三楼,只看见一颗颗黑黢黢的脑袋,却看不清马上人模样,好奇得半个身子都探出了窗外,正巧怀里的狸奴睡梦中突然一个翻身,一骨碌滚了下去!
“啊——”一声惨叫接着“喵——”一声惨叫,姜稚衣回过头一惊,连忙起身探出窗子往下望。
通身金黄的肥猫高高坠落,在风中四仰八叉炸开一身毛,眼看就要摔成一块肉饼。
忽然银光一闪,马上少年反手抽出身边士兵长枪,手腕一翻,长枪在半空扫过一道虚影,斜向上去一挑。
朝阳灿烂,万丈金光皆凝于枪头一点锋芒。
猫被枪杆接到,肚皮贴着枪杆滋溜一路滑到尾,四只爪子惊恐地扒住了少年的手。
马蹄高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