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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我行我素。
我很容易就原谅了他,他抽烟的时候眼睛半眯起,有种禁欲和情色交织的意味。我爱他那种英俊而不自知的表情,我爱他熏得满身的冲人的烟味,我爱他被香烟熏得发黄的指节。
在那次事情之后,过了半个月,我才在街头捡到沈思。
就像过去我给沈裕无数次的通风报信一样,这次是沈裕给我通风报信。他发来GPS的坐标定位,我没费什么功夫就找到了他。我隔着很远,偷偷的看着沈思。秋天已经到了,他还是穿着一件白衬衣,那件衬衣显然不是什么高级货色,跟他们这些人混得久了,我也练出来了一副火眼金睛,有些衣服观看走线和裁剪就知道是不是高定。
沈思在往一辆小货车里搬货,那种灰色的小面包车。他似乎还没有做惯这种体力活,动作僵硬而迟滞。我开始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早点来找他,有那么一刻,我真的害怕和王朝说的一样。一旦失去了权势和金钱,沈思也就不再是沈思了。
我走过去,踮着脚,透过车的褐色玻璃,在那辆厢式小货车的另一侧向内探看。那辆核载七人的小货车后面的座位都被拆了下来,只有前面驾驶位上两个座位还保留着。后座上架满了装绿色啤酒瓶的箱子。我看着那些箱子感觉自己的手心在发凉。
正在我看着那些啤酒箱子头晕目眩之际,我看见沈思抬起头看着我。我们隔着一辆货车,两扇玻璃重新打了个照面。我记得在这一次之前,我们见面的时候是在床上,我伏在他的身上,他低下头来吻我,我用胳膊紧紧的圈着他的脖子。
沈思看见我的时候,表情有一秒钟的停顿,然后脸上情绪的涟漪没有荡开,他依旧一脸满不在乎的低下头,搬他那些看起来永远搬不完的啤酒箱子。我觉得我的心脏像是被一只藏在下水道的老鼠狠狠抓了一把,揪了起来。我什么都没说。期间,有个中年女人走过来,高声问道:“我要搬家,用你这个车子拉家具,多少钱?”
“一百五。”沈思语气里懒洋洋的。
女人开始还价:“你便宜一点。我看五十就好了。”
沈思忽然笑道:“我原来这么便宜?”
我看到那个女人脸上一红,似乎也被沈思脸上忽然荡开的笑意怔住了,然后她随即反应过来沈思的调笑,气急败坏的叫骂道:“小子好白相来,要勿乱港阿好?”
沈思扬起脸,却没有理会那个女人。
因为他的无视,那个女人骂的更难听了。我赶快跑过去,装作是和沈思的同事,帮沈思打官腔,和稀泥:“大姐少说两句,他才来的不懂规矩。你这生意我们做,我给你留个电话,一百块,我们就帮你搬。”我还假模假样的留下了手机号码。那个女人打了一遍,确定没骗她之后,用短信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