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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被抢光。
到现在,能找到干净的水已经很不容易。
好在农村里最不缺的就是水井,地下水并没被污染。
任榆看了眼说话的男人,在一众面黄肌瘦的村民当中,他看起来挺好。
至少,肚子上那层肉并没有消散。
在他身上,任榆闻到一股只能他闻得到的味道。
其他村民身上也有,但他身上最浓烈,与李安星等人相差无几。
见任榆看他,男人忙自我介绍,说他叫吴德,是鸿沟村的村支书。
他舔着脸,挂着谄笑,露出来的牙齿泛着黑红。
任榆往后退几步,看了他两眼,什么也没说,径直往后院走去。
朗稔自然跟着他。
或许是任榆脸色不好看,这些村民没一个敢讲话,只眼睁睁看着任榆朗稔走向后院。
路过会议室,任榆往里面看了一眼,老歪等人的尸体已经被拖到一边。李安星变成的树虫人不见了,不知弄到哪了。
对此,任榆没有过问,在他看来,他已经把他能做的该做的都做了。
后续人家要怎么处理,就不是他的事了。
来到后院,他还没动手呢,朗稔已经麻利的给他打了两桶水,再提到浴室:“洗吧,我给你守着门。”
任榆想说一句就你守着才不安全,但实在受不了一身脏污,便没跟他多争论,乖乖的进了浴室。
朗稔歪倚着门口,一腿笔直站着,一腿微弯,如果手里再给他根狗尾巴草,那再好不过。
有村民过来,似乎是想说话,看了一眼后,最后还是怕怕的把话咽了回去,退出去了。
浴室
任榆脱光衣服,他的皮肤白皙,犹如上好的羊脂玉,泛着温润的光泽。
这样的肤色,别说现在是末世,就算是在末世前,也很少见。
如今是末世,一个个为了生存而战斗,大多数都是面皮黝黑,再或者面色发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就比如朗稔,他虽然有一张俊美的脸,但他的肤色却是健康的小麦色,一是物种问题,二是被晒的。跟白一点儿都不搭边。
任榆身上有许多伤痕,有旧伤,也有新伤。
比如手臂上刚刚被子弹擦出的血道子,还有之前为催熟星光丸在手腕上割的口子。
这两道算是新伤,并不怎么疼,他随意的把伤口的痂搓掉,凝固在那里,碍眼睛。
刚从井口里打出来的水清凉,淋在身上非常舒爽,被他搓掉的痂开始冒血,和着水一起冲掉。
如果有人在浴室的话,会发现,任榆后腰、手腕内侧、大腿内侧、耳朵后面均冒出几片蓝色鱼鳞,排列均匀,非常漂亮。
“你该泡水了。”萨比用小尖翅挠着肚皮说。
任榆摸了摸手腕内侧的鳞片,因缺水显得很干燥,连颜色都变得暗淡。
他紧了紧眉,似乎是在思考,又似乎是在做思想斗争,最终他朝外面的朗稔喊了声。
朗稔立刻应声:“怎么了?”
“帮我再打几桶水来。”任榆说。
“好。”
然后朗稔就屁巅巅的打水去了。
给未来媳妇打水什么的,那必须的呀。
连打七桶水后,任榆才说够了。
浴室是特意修给酒厂工人洗澡用的,相当大的澡堂子。
现在电已经停了,水管抽不上来水,只能自己打水洗。
这么大个澡堂,放下一个直径有三米长的大盆子绰绰有余。
大盆子是任榆在一家木制家具店搜集到的,想来应该是客人订做,最后倒是便宜了他。
也多亏了萨比的纳米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