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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的东西,只要他想要,随时都可以拥有。
所有人都要喜欢罗杰斯,能得到罗杰斯先生的一个吻,都应该高兴的仿佛蒙受圣恩。
当然,罗杰斯不会想的那么清楚明确,可是在他的心中,所有的爱都是理所应当的东西,艾伦看着他天真漂亮的大眼睛,轻轻抚摸着他的脸,微笑着说:“罗杰斯,你很委屈,是吗?”
罗杰斯点头,他已经说了无数遍,他只是想娶那个贵族小姐,但是并不是要代表和艾伦分手啊!罗杰斯点完头,似乎又害怕艾伦生气,他抱着艾伦的腰撒娇地蹭蹭,表达他的乖巧和听话。
这是罗杰斯的天生技能,他从小就这样,干完什么让人不快的事情就会乖巧一下哄人,你刚解开心结,他就马上欢呼着去玩耍了,没心没肺,天真又……让人想要好好教导他,让他明白,不是每件事情,都能让人默默忍耐的。
艾伦看着他,轻声说:“……你知道吗?这个东西……是我发现的第一座金矿产出第一批黄金的时候,我就命人打造了这个项圈。”
看到罗杰斯不解的眼睛,显然不明白他在说什么,艾伦看着这个漂亮天真的小笨蛋,褪去自己的衬衣,这是罗杰斯第一次在阳光之中,那么详细地看着艾伦的身体——罗杰斯瞪大了眼睛。
那些夜晚里面,漫不经心抚摸到的伤疤,没心没肺的小罗杰斯觉得那是海上传奇的附属品,但是仔细去看,就能明白艾伦先生为什么总会不在夜里掌灯,为什么总会注意衣着齐整。
小罗杰斯以为那是绅士艾伦的一种习惯,但是或许,他从未真正明白他的爱人。
“……新大陆是个很美的地方,”艾伦轻笑着说,他英俊正直的脸在大大小小长合的伤口衬托下,也带了一丝诡秘的气息,“那里有裸露在地面的黄金矿,有风沙和草原,也有大片大片的林木和繁荣又满是流莺的港口……”艾伦轻柔地舔舐他怀里被吓坏的小家伙,轻声地呢喃着,像是冰凉的蛇在吐信,“但是那里没有你,曾经是我唯一的遗憾。”
那无数个夜里,从南登乡走出来的叛逆少年,带着父亲临终给的财富走上海上,那里不但有繁荣的港口,有一望无际的海洋和野蛮生长的新大陆,那里还有流放的罪犯、抢劫的海盗和买命杀人的凶徒。
那里不算是个好地方,但是却是让男人们热血沸腾的野蛮之地。
艾伦先生十年奔波,在海上蜕变,也在海上遭遇危机。
他心中那个在南登乡无忧无虑、成长在锦绣繁华里的小少爷,原本只是懵懂青涩、情窦初开的寄托。
那个项圈只是一时鬼使神差的产物。
更像是一种寄托,一种对昔日的悼念。
回乡之后一直温柔好欺负的艾伦先生是打算放过这个少爷的,毕竟他吃不了苦、娇气又难养,肯定不喜欢野蛮的新大陆。
可是艾伦的心在海的另一个地方,那里一切都是荒芜的,于是也是自由的。
在那里,他不是绅士,不是南登乡的庄园主人,而是真正的艾伦,毫无遮挡、没有亲族和束缚,他可以喝着烈酒和人决斗,可以举剑杀死挑衅他的圣职者。
没有人关注新大陆的一切,那里与沉默严肃的南登乡、纳特帝国都全然不同。
那是艾伦这种生而知道自己不同的人的地方,在那里,没有圣殿和规矩,没有从小就煎熬和担忧的一切……可是那里,也没有这个娇气的罗杰斯少爷。
艾伦忍耐着自己,想当一个温柔的哥哥,在南登乡度过这几年,然后再扬帆起航。
可是这不知死活的小少爷,是他自己裹着披风,是他从窗台哆嗦着说“抱我进去”、是他解开披风上的锦带……是他自己主动靠过来的。
“不是说不去新大陆了吗?”罗杰斯根本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