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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个月没修了,野草长了足有半人高,倒是几颗桂树生得枝繁叶茂。树下架着个生锈的秋千架,上面积着厚厚的泥土,还长了几个蘑菇。

    李维斯于是考虑改天做个菌汤锅涮羊肉吃吃。

    用钥匙打开主屋大门,客厅出乎意料地敞亮,玄关对面是一排巨大的落地窗,白色纱帘全部打开,夕阳的余光肆无忌惮地照进来,榉木地板仿佛涂了蜡一般油光水亮。落地窗外,是一望无际的林场,阔叶乔木层层叠叠,西堰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这样的美景看在眼里,让人心胸豁然开朗,什么失业啦,暗恋啦,居留到期啦……全都不翼而飞,李维斯拄着窗户感叹一番,还想给自己再灌点儿心灵鸡汤,忽觉右腿一沉,那只名为“巴顿”的阿拉斯加犬咬住了他的裤腿,将他往茶几边带。

    茶几上放着一个牛皮纸信封,信封上写着一行字——“to reeves”。

    留给我的吗?李维斯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不知道从哪里撕下来的便签纸:“客房在二楼东头,已经收拾妥当,请随意安置。结婚授权文件在你房间露台的桌子上,我已签字,请查阅签名,明天下午六点前山下的快递会来取件,发给我的律师。因为我的职业需要政治审核,预计得三到四个月才能去民政局注册,期间你尽可以住在这里,不必拘束。”

    “宗佳玉女士的意思我已知悉,感谢你对他儿子的照顾,为表达我的谢意,你不必付给我任何结婚方面的报酬,帮我照顾一下这只可怕的狗就可以了——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它应该已经把钥匙交给你了吧?”

    “因有一桩紧急公务需要处理,我最近可能很少回家,此处僻静偏远,民风彪悍,入夜后请务必关严门窗,注意安全。”

    “ps,三楼是我的办公室,涉及一些机密,非请莫入,切切。”

    短短一封留言,字迹虽略显潦草,但飞扬洒脱,极有风骨。最下面,是刚劲有力的签名:宗铭。

    宗铭,石湖农场的主人,也是李维斯即将注册结婚的合法丈夫。

    大老远来见不着“未婚夫”本尊,李维斯不禁有些惴惴,正在出神,大腿一沉,一对热乎乎的毛爪子抱住了他,巴顿出于某些十分不和谐的原因,居然薅住他的牛仔裤孜孜不倦摩擦了起来……

    “……shit!”李维斯没想到“日了狗”这个词儿居然在自己身上具象化了,不禁十分蛋疼,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它弄到院子里桂树下的狗窝里待着,才腾出工夫出去泊车入库,收拾行李。

    车库很大,但四个车位都是空的,正对门的位置有两道车辙印,显然车子被宗铭开走了。李维斯大致目测了一下,发现他开的是越野,车型很大。

    李维斯行李不多,辞职之后大件家具都被他挂在闲鱼上卖掉了,手头剩下的只有一些书籍和衣服,而作为一个贫穷的死宅,他全部的衣服加起来也只装满了半个中号旅行箱而已。

    于是当他拉开客房衣橱的时候,发现自己连最小的一个角落都有点填不满。

    “嫁”入豪门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李维斯唏嘘着收拾了自己可怜的行李。这间位于二楼东侧的客房十分宽大,有独立的卫生间,还带着一个半圆形的露台,可见宗铭这个“未婚夫”对他还是很客气的,大概是看在他帮过宗佳玉的面子上吧。

    是的,李维斯是来这里和宗先生结婚的,当然,他不是基佬,宗铭也不是,他们只是需要走这么一个形式,让民政局认可他们的婚姻关系而已。这样李维斯就能在签证到期的情况下继续待在中国了。

    李维斯是个美籍华侨,五十年前他的外公从温州移民到德克萨斯,在当地成家立业,又把女儿嫁给当地侨民,于是他算是个标准的abc。

    五岁那年,他的混血老爹劈腿离婚,带着小三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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