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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
谭飞扬静静地听着简宁哲背信,听了一会儿后他说:“我自己都不记得自己写过什么,写了多少封信了。”
“198封,”简宁哲说道,“四年,十四岁到十八岁,你除了每年过年能回来一两个星期以外,剩下一直都在外面打工。整整四年你每个星期都会写一封信,一共198封信。后来你回来了,我们一起去了京市,买了诺基亚手机开始发短信,就再没写过信。这198封信,我都收着,就在我卧室墙壁上暗格里的保险柜中,那里藏着所有有关你的东西。”
“你……人家保险柜都藏着金银珠宝或者重要文件什么的,你藏一堆信干嘛?”谭飞扬感动之余,又有点想笑。
“你是我最重要的宝贝,我失去了你,只能靠着这些仅有的物品去回忆你,比起金钱,它们才是最重要的。”简宁哲伸出手将谭飞扬紧紧地搂在怀里,力道大得仿佛要将谭飞扬的身躯嵌入自己的身体中,他颤抖着声音说,“你告诉我,我没有做梦,眼前的谭飞扬不是我臆想中的产物,你是真实的,告诉我!”
“怎么回是做梦呢?”谭飞扬也用力回抱简宁哲,“五哥,我一直在。”
是啊,他一直在。
简宁哲恍若身处云端的灵魂在谭飞扬的有力拥抱和不断重复的“我在”中渐渐回归大地,那种虚无缥缈的感觉终于有了一丝踏实。
他望着谭飞扬漂亮的脸上那双真诚真挚的眼睛,从第一次见面谭飞扬向他递出名片的时候就是这个眼神,一直到现在,他的眼神从来没有变过,始终都是那么干净。
第一次拥抱谭飞扬时,他是那么笨拙,连接吻都被自己带动得无可自拔,根本没有什么自主能力。简宁哲以为那是因为谭飞扬第一次做零号的缘故,可是不对。一个游走于花丛中几天睡一个女友的男人,哪怕是第一次做受方,在床上也不会这么无措。脱掉他的衣服时,他全身红得跟个煮熟得螃蟹一样,而且是经历了好久才慢慢放得开,这根本不像是一个有经验的人应该有的反应。
当然,简宁哲自己也没有经验,也不太清楚经验老道的人会怎么做,但真的不应该被自己这样的生手带动。
可惜那个时候他喝醉了,用故意麻痹自己这种方式,错过了谭飞扬宝贵的生涩,也错过了他心中值得珍藏的最美回忆之一。
传闻中的谭飞扬,好吃懒做,花心好色,脾气不好,吃喝嫖赌飙样样精通,和林远航是一样的人,所以才能玩到一块儿去。可他认识的谭飞扬,认真努力,积极向上,一样不良习惯都没有,从来不浪费其他人的心意,偶尔发脾气也不会伤害到任何人,最多就是踢一下小张的屁股,据说小张现在还在回味那个踢腿,希望啥时候能被再踢一下。
这么明显的差距,他只是觉得谭飞扬病危死里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