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服刑18年
1988年10月底,北京已是深秋季节,我从上海专程赶往那里进行采访。因为我从有关部门得悉,1988年10月17日是他刑满之日。我等待着这一天,以便能够直接访问他,使传记能够更加翔实、准确……
这一天终于到来。
他毕竟已是耄耋老翁,体弱多病,在刑满前已经保外就医多年。
1988年9月26日,他因患急性前列腺肥大症,又一次住进医院。
于是,到了1988年10月17日,他的获释仪式,便在医院里举行。
上午10时,医院里来了许多身穿便服的公安人员,病房里顿时变得拥挤起来。负责拍照、录音、录像的公安人员在忙碌着。
公安部副部长于桑郑重其事地向陈伯达宣布:“今天,是你服刑18年的期满之日……”
85岁的陈伯达坐在病床上面对着录音话筒,只是低声喃喃几句,似乎并未对刑期的结束表现出过分的高兴。
接着,宣布把陈伯达分配到北京市某单位工作。
简短的仪式,就这样结束了。
陈伯达,这个久经沧桑的老人,不论谁都无法回避———他是研究中国当代史必须涉及的人物。他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16名主犯之一;在“文革”中他是“中央文革”
组长;他还曾是毛泽东多年的政治秘书、中共中央的一支笔、《红旗》杂志主编。
为了使读者在进入正题之前,能对陈伯达有一个简要的了解,下面全文引述《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ConciseEncy—clopdiaBritannica)中文版第二卷第262页《陈伯达》条目:
陈伯达ChenBoda(1904—)福建惠安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0年从苏联回国,在北平中国大学任教。1937年在延安中共中央党校、马列学院教书,并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军委、中央秘书处、中央政治研究室等机构工作。在此期间写过《中国四大家族》、《窃国大盗袁世凯》、《人民公敌蒋介石》等政治论著,成为在党内有影响的理论宣传家之一。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七届二中全会递补为中央委员。中共八大后当选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及党中央机关刊物《红旗》杂志总编辑等职。著有《毛泽东论中国革命》等书,并协助毛泽东起草过一些党的文件。“文化大革命”(1966—
1976)期间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因积极参与林彪、江青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开除出党。
1976年9月被捕。作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1981年1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18年。
这一条目基本是准确的,但有一处明显的错误:陈伯达被捕,不在“1976年9月”,而是1970年10月18日。或者严格地说,在1970年10月18日被拘押,直至1976年9月才补办了逮捕手续。
且把时间倒拨到1970年8月。
毛泽东主席第二次选择了庐山作为中共中央全会开会的地方。从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在庐山召开的中共九届二中全会,成为陈伯达一生政治生涯的终点。他一下子成了全党批判的对象。毛泽东写了《我的一点意见》,号召全党不要上‘号称懂得马克思,而实际上根本不懂马克思’那样一些人的当”。毛泽东的这段话,是针对陈伯达说的。陈伯达顿时从政治的峰巅,跌入峡谷之中。
毛泽东在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