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主笔“十六条”
《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共十六条,通常称之为“十六条”。
一时间,“十六条”成为全中国人民的“学习文件”。大街小巷贴满标语:“学习十六条!熟悉十六条!运用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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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达跃为第五号人物,除了他在反工作组这一“错误路线”斗争中立了大功,而且还因为他在起草《五·一六通知》之后,又写了《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由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成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纲领”。
《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共十六条,通常称之为“十六条”。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十六条”。8月9日,全国各主要报纸都在头条位置全文发表了“十六条”。8月13日,《人民日报》以头版头条位置发表社论《学习十六条熟悉十六条运用十六条》,声称“十六条是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制定的”,“是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纲领”。
一时间,“十六条”成为全中国人民的“学习文件”。大街小巷贴满标语:“学习十六条!熟悉十六条!运用十六条!”各种场合的会议,人们也高呼这样的口号。“十六条”是毛泽东指定陈伯达负责起草的。据陈伯达回忆,着手起草是在1966年6月下旬。王力也参加起草工作。据王力回忆,在周恩来回国时,他正在钓鱼台和陈伯达一起起草“十六条”,当时他跑步去通知康生,告知周恩来抵京的时间,康生去机场迎接。周恩来离开巴基斯坦是1966年6月30日,归国途中视察了某导弹试验基地,然后飞回北京。所以王力的回忆与陈伯达回忆是相符合的。
“十六条”前后改过多次。陶铸、王任重、张春桥参加过一些修改工作。
1966年7月16日,陈伯达交出供讨论用的第一稿(此前的几次草稿不在内),题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形势和党的方针政策问题》。最初并没有十六条,而只有十三条,毛泽东阅后,作了修改。
7月26日,印发第二稿,以供翌日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预备会议讨论。题目改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形势和党的若干政策问题》。
7月29日,根据讨论的意见作了若干修改,印发第三稿,题目改为《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这一题目是毛泽东提出来的,此后一直沿用这一标题,直到正式公布。
8月3日,经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讨论,又改出第四稿。
8月8日,由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正式通过时,再作若干修改,成了第五稿,即正式见报的定稿。
“十六条”是“二十三条”和《五·一六通知》的“左”的继续,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大纲”。
以下是“十六条”的摘要:
一、社会主义革命的新阶段:当前正在开展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一场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发展的一个更深入、更广阔的阶段”。“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二、主流和曲折:“广大工农兵、革命的知识分子和革命的干部是这场文化大革命的主力军”。阻力主要来自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三、“敢”字当头,放手发动群众。
四、让群众在运动中自己教育自己。
五、坚决执行党的阶级路线:要区分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
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区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
七、警惕有人把革命群众打成“反革命”:要防止转移斗争的主要目标。
八、干部问题:干部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好的;比较好的;有严重错误,但还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