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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鼓吹“公社”
可以用,无产阶级可以用,资产阶级也可以用。如果我们被推翻了,资产阶级上台,他们也可以不改名字,还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资产阶级专政。如苏联一样,他都不改,还叫苏联共产党,还叫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这个问题主要是看哪一个阶级掌握政权,谁掌权,这是根本的问题,所以是不是我们还是稳当一点好,不要都改名了。

    ※ ※ ※

    主席说,现在出了个问题,各省、市都想叫人民公社,与上海一样,有的地方也叫了。

    最近主席反复在考虑这个问题。最初没有那么想,如这样想下去,各省、市都叫人民公社,国务院叫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叫什么?主席说,这样就发生改变政体、国家体制问题、国号问题。是否要改为中华人民公社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是否变成中华人民公社的主任或叫社长?出了这个问题,就发生外国承认不承认的问题。因为改变国号,外国的大使都作废了,重新换大使,重新承认,主席说,我估计苏联是不会承认的,他不敢承认,因为承认了会给苏联带来麻烦,怎么中国出了个中华人民公社?资产阶级国家可能承认。

    还有一个问题,主席考虑如果都叫公社,那么党怎么办?党放在哪里呢?因为公社里有党员、非党员,公社的委员里有党员和非党员,那么党委放在哪里呢?总得有个党嘛!有个核心嘛!不管叫什么,叫共产党也好,叫社会民主党也好,叫社会民主工党也好,叫国民党也好,叫一贯道也好。它总得有个党,一贯道也是个党,公社总要有个党,公社不能代替党,所以毛主席说,我看还是不要改名字吧!不要叫公社吧!还是按照老的办法,还是要人民代表大会,还是选举人民委员会。他说:这些名字改来改去,都是形式上的改变,不解决内容问题,现在建立的临时权力机构是不是还叫革命委员会……

    毛泽东的一席话,说得张春桥、姚文元哑口无言,紧张万分。张、姚这一回抢头功,狠狠跌了一跤。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上海人民公社”于1967年2月24日宣布改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

    陈伯达这位“理论家”,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在理论上的重大失误。

    其实,倘若把康生1959年8月3日在庐山上写给毛泽东的信重读一遍,那就会发现,真正的“发明权”应当授予这位“大秀才”———他在那时候就已经提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公社”了:

    恩格斯在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时,曾提议不用“国家”一词,而用德文古字“公团”

    (Cemeinwesen)或用法文“公社”。可见“公社”一词,并不等于“共产主义”(虽然外国文字很相同)。巴黎公社,广州公社都不是实行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根据恩格斯的信,不仅我们的农业合作社,可叫做“人民公社”,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可以叫做“中华人民公社”。这不仅没有违反马列主义,而是符合马列主义的……

    尽管陈伯达与康生之间龃龉不断,但在极左方面却惊人地一致!

    据王力回忆,毛泽东与张春桥、姚文元的谈话,大约两个多小时。这次重要的谈话,照理应当让陈伯达参加,因为张、姚是以“中央文革”的“调研员”的身份前往上海,回来“述职”之际,怎不请组长陈伯达来呢?何况,所谈的又是关于“上海人民公社”的问题,张春桥是在打电话向陈伯达请示、征得同意后宣布成立的。

    谈话即将结束时,毛泽东问王力:“你跟他们讲没讲找他们来干什么?”

    王力心中明白,毛泽东话中第一个“他们”,指的是陈伯达、江青;第二个“他们”,指的是张春桥、姚文元。

    王力答道:“讲了一些。等主席见了以后,再详细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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