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案件
在“杨、余、傅”事件之后,“文革”从初期的大轰大嗡逐渐转入中期的“清理阶级队伍”和“整党”。
196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把这个厂树为“清理阶级队伍”的“样板”。从此,“清理阶级队伍”便作为毛泽东关于“文革”的“伟大战略部署”,在全国城乡展开了。
这时,陈伯达抓了个“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案件,紧追“后台”……
事情最初是在1967年10月发生的。那时,在北京出现一份不同寻常的传单《中国共产党非常中央委员会致全党的公开信》。
这封《公开信》力透纸背,深刻地剖析了正在进行着的“文化大革命”,指出这是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经济上、文化上对党和国家的大破坏。
《公开信》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中央文革”的陈伯达、康生、江青在那里兴风作浪。指出陈伯达是叛徒,康生是托派,江青是野心家。还指出撑这些“左派”的腰的是林彪。
《公开信》甚至指责了毛泽东,说他过分注重个人权力,遇事多疑,而且反复无常,往往从一个极端跳向另一个极端。《公开信》热情赞颂了在艰难中为国为民分忧的周恩来……
这份传单一在北京出现,立即惊动了“中央文革”,惊动了谢富治那个公安部。谢富治把《公开信》作为“大案”来抓。
谢富治调集了公安部的行家们集中力量突击侦破。才一个来月,1967年10月20日便在天津破获此案。
原来,作案者是天津一家煤球厂的一个工人。作案者供认:“从头到尾,从始至终,都是一人干的,没有任何人参加。”
据作案者说,他自己起草了《公开信》,自己刻蜡纸,自己油印了80多份。1967年10月8日后半夜,亦即10月9日凌晨,他来到北京外交部街,把传单分别投进了附近的几个邮筒。
经过公安人员鉴定笔迹及对油印机进行鉴定,确定是由那位天津煤球厂工人所写、所印的。
这一案件,公安部的专案人员以为可以结案了。
陈伯达却摇头:“我不相信这件事就那么简单,肯定有后台!”
1968年4月28日下午,陈伯达和谢富治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待厅接见专案组人员。陈伯达指着墙上挂着的“宜将剩勇追穷寇”的大字标语说:“宜将剩勇追穷寇,你们要学习……抓到了刻蜡版的人是起点,不是终点。老板不是一般人,一般人干不出来。不是仅仅一个人搞的,可能有一个组织。”
陈伯达接着说:“抓了几个煤球工人,煤球工人不熟悉党的情况。不行。我的意见你们不算破案。要像富治同志讲的,你们要追,要很严肃、很认真的穷追,追到哪个就是哪个。”
陈伯达还说:“要追穷寇嘛,我看这里面有好几层,说不定有十八层,不是一两层,也不是两三层。”
这么一来,专案组就开始“追后台”,企图破获一个“反革命组织”。
追了几个月,进展不大。1968年8月19日、12月6日,陈伯达和谢富治又两次接见专案组,给他们打气。
陈伯达很明确地说:“就是要往上追,总而言之,不管你三七二十一,搞到谁就是谁。”
陈伯达拿着《公开信》,故意问道:“这个反革命信上讲,有一个人可以出来当权。谁是这么一个人啊?”
谢富治马上点明了:“根子就是刘、邓黑司令部的人!”
吴法宪把话讲得更是明白:“还不就是那第二号大走资派嘛!”
陈伯达见他们说出了自己的意思,补充道;“你们要追穷寇!追穷寇!”
在陈伯达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