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六十八章 国家主席之争
泽东的答复很巧妙。他让秘书回电苏州:“问候林彪同志好!”

    4月11日夜11时30分,林彪在苏州让秘书于运深给中共中央政治局挂电话。当时于运深记下的林彪原话全文如下:

    一、关于这次“人大”国家主席的问题,林彪同志仍然建议由毛主席兼任。这样做对党内、党外、国内、国外人民的心理状态适合。否则,不适合人民的心理状态。

    二、关于副主席问题,林彪同志认为可设可不设,可多设可少设,关系都不大。

    三、林彪同志认为,他自己不宜担任副主席的职务。

    ※ ※ ※

    毛泽东不直接说不同意林彪当国家主席,而是说建议不设国家主席;林彪不直接说我要当国家主席,而是说国家主席还是要设,请毛泽东当国家主席。双方都用冠冕堂皇的理由,达到自己的目的。

    ※ ※ ※

    林彪这三条意见,第一条是假话,第三条是真话,第二条是无所谓的话,他确实是不愿“担任副主席”了!

    就在接到林彪电话的翌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给毛泽东写了请示报告。毛泽东对此作了批示:

    “我不再作此事,此议不妥。”

    这是毛泽东第二次毫不含糊地否定了关于设国家主席的意见。

    4月下旬,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借用中的典故,告诫林彪:

    “孙权劝曹操当皇帝。曹操说,孙权是要把他放在炉火上烤。我劝你们不要把我当曹操,你们也不要做孙权。”

    毛泽东谈笑风生,而他的笑声中饱含着尖刻的讽喻。

    这是毛泽东第三次表明了不设国家主席的意见。

    林彪仍一意孤行。据吴法宪在1971年10月21日亲笔交代:

    (一)1970年4月中旬和下旬,主席两次告诫林彪不要再提国家主席之后,5月中旬有一次我见林彪时,我问他对宪法修改有什么意见,他说:他主张要设国家主席。不设国家主席,国家没有一个头,名不正言不顺。林彪要我和李作鹏在宪法工作小组会上,提出写上国家主席一章。

    (二)1970年7月,叶群曾向我当面说过:如果不设国家主席,林彪怎么办,往哪里摆?

    (三)1970年8月初叶群打电话对我说:林彪的意见还是要坚持设国家主席,你们应在宪法工作小组提议写上这一章。

    ……

    陈伯达坚决站在林彪一边,成为林彪的“亲密战友”。1970年5月14日,叶群和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同游长城。回来后,叶群赋诗一首,内中有句“相将奋起卫红旗”。据叶群自云:“相,陈伯达;将,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红旗,林副主席。”

    这么一来,陈伯达成了林彪之“相”。

    7月中旬,在中央修改宪法起草委员会开会期间,毛泽东第四次提出不设国家主席。毛泽东指出:设国家主席,那是形式,不要因人设事。

    其实,关于宪法中设不设国家主席之位,究竟为了什么,明眼人皆知。著名民主人士梁漱溟先生当时在全国政协机关的小组讨论会上发言,便点明了问题的实质:“比如设国家主席,一国的元首,不能没有。设国家主席是一回事,选谁当国家主席是一回事。国家主席不可不设,什么人当国家主席则可以经过法定手续来选……”如此明白的事,连“靠边站”的梁漱溟先生都看得清清楚楚,可是,国家主席设与不设之争仍在中共高层激烈地进行着——

    —毛泽东不直接说不同意林彪当国家主席,而是说建议不设国家主席;林彪不直接说我要当国家主席,而是说国家主席还是要设,请毛泽东当国家主席。双方都用冠冕堂皇的理由,达到自己的目的。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陈伯达传简介 >陈伯达传目录 > 第六十八章 国家主席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