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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章 九三年(卅四)
比抠搜那点亩税要容易的多。

    而收土地税,意味着要解决地主和农民的事、要和地方乡绅打交道,实际上收起来非常的难,关键还收不了多少。

    于是一些朝中的大臣建议道,说是现在有商税关税殖民地收入等等,而亩税收起来又费劲又麻烦还收不了多少。

    那么,可不可以说,朝廷就不要亩税走国库了?把亩税交给地方行不行?

    缺的这点亩税,其实很容易收回了。

    比如说,将内地地区设置钞关,收内地税——也即自然经济保护税,亦或者要是把内地看成一个区域的话,等于是先发地区收“出口关税”,这笔钱肯定是归中央而不是地方的——这就很容易把亩税的那点钱补回来。

    那既然这样,可不可以只靠先发省份的商税、关税、自然经济保护税等,作为中央之财政?

    而内地地区,既然都是些累赘,收税也不好收、地方绅权还一直对抗,能不能说适当扩大地方之权限?

    一方面说,这符合儒学的设想,地方贤达议政参政,顺带还能解决一下生员问题。

    另一方面,朝廷之前的税制,弄的自欺欺人,地方上也没钱,而正税之外必须得琢磨着弄点火耗、摊派、加增啥的,上面一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既如此,那干脆把亩税这个东西扔给地方呗?收税又麻烦、收的也不多。

    这样,让地方自己用亩税去玩,朝廷只要关税商税等,皆大欢喜,朝廷还甩了许多麻烦,天下士绅也必定盛赞天子圣明。

    而内地亩税一般来说收的那一千三五百万两,想补回来,只需要说放开那么严格的保护和管制。

    允许先发地区的廉价商品进入,但设置钞关,加收一部分自然经济保护税不就得了?

    比如说,松苏的棉布,一块钱;而内地的自然经济下的布,两块钱。

    那就可以收七毛钱的自然经济保护税,既不至于说摧毁的太厉害,顺带着这一千来万两不是很容易就从“内关税”中收回了?

    至于说这么搞,到底是什么性质、是不是殖民地等,这个先不提。…

    关键是,对朝廷而言,钱,是个大问题,甚至是最大的事。

    而因为刘玉的改革之后,国库的钱和以前不一样了,这就使得在心理上、技术上,使得朝廷有了可以接受这种想法的可能。

    搁五六十年前,肯定是不可能的。那些儒生的地方学校察举议政的想法,在钱的问题上就不可能接受。因为之前朝廷的那点收入,大部分还是亩税。

    但现在,从钱的角度上讲,这就大有可能——因为国库收入的比例变了,亩税那点钱,都快比不上在印度收的土地税了,当然这是大顺这边的殖民政策比较“激进”,毕竟是工业资本主义的殖民思想,还是指望殖民地提供原材料和市场,而不是反动的商业资本主义的殖民思想,不然如历史上英国东印度公司,只是在印度亩税就能收个七八千万两,这可比大顺之前的亩税加盐税还要多的多的多——而大顺依靠先发地区的商品税、关税、以及随着交通运输改善后的盐税等等,内地的那点土地税真的是已经可要可不要的。

    并且说,本身,大顺的财政制度也确实问题很大。延续前朝之政策,名义上正税不多,而地方上便不得不想方设法弄钱,否则地方实质上都根本维系不下去。

    是以说,这个原本几乎无解的问题,现在似乎的确有了解决的方法:中央扔掉亩税,不收了,归地方。

    这里可不是说取消亩税。

    而是说,把亩税交给地方,让地方上的乡绅、胥吏等,自己去搞亩税。

    这样,朝廷既赚了“仁政”的名,又可以得到地方乡绅的拥护,还可以避开让人头疼至极的地主和农民的问题。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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