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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节
    卫孟喜设身处地想一下,如果自己丈夫是个大富豪,自己在他穷酸的时候就一直陪着他,还跟着他逃亡天涯,等男人发达了,还有了别的女人,心死是肯定的,但在心死之余,头等大事自然就是搂钱。

    老娘陪你一路起来的,没功劳也有苦劳,你要找别的女人没关系,你生了别的孩子没关系,但我和我的孩子该得那份你必须给我。

    等熬死这老头子,拿着滔天遗产,什么样的小帅哥找不着呢?

    说不定,侯小妹就是有这个卧薪尝胆忍辱负重的勇气和智慧呢?要真这样,卫孟喜还挺羡慕侯烨的,至少他的母亲不是恋爱脑,至少还知道给他争取利益。

    嗯,比孟淑娴称职。

    睡觉前,卫孟喜想起谢依然那得意劲儿就好笑,都几岁了,还玩小时候那一套,背后说我是谎话精,说我抢你的东西,那我就真抢一次呗。

    侯烨这个财神爷,她找定了!

    第二天一早,她开着小货车,把张兆明放到书城的万里文具店去考察,他要研究一下客户喜欢什么样的产品,卫孟喜则自己来到了侯家所在的胡同。

    侯烨之所以姓侯,是当年他父母遁走之后,舅舅和大姨为了保住他,防止他被波及,给改的姓,对外宣称是他爹妈走之前过继给舅舅家了。

    其实,舅舅家有四个儿子呢,压根不缺儿子,为了这个过继来的“儿子”,侯舅舅一辈子在单位上不受待见,郁郁不得志,才五十岁不到就提前病退了。

    侯烨也倒是有良心,现在爹妈回来要求他改回原来的姓,他打死不从,哪怕是以千万为单位的家业面前,他也不改。

    所以,他至今还住在侯舅舅家。

    那是一座小四合院,门板上的漆斑驳可见,两侧的罐头瓶子里,插着几个燃烧殆尽的香炷,她正要敲门,门忽然就开了。

    一个年轻男孩怔了怔,“你是……”有点脸红,这女同志也太漂亮了吧。

    “你好,请问侯烨同学是住这里吗?我是他大学同学,找他有点事情。”

    男孩一听,大咧咧笑笑,让她进去,扯着嗓子喊:“猴哥,你同学来了。”

    “不见。”这是某人慵懒至极的嗓音,卫孟喜一听就知道,这家伙昨晚肯定是去唱歌喝酒闹到后半夜了。

    “我是你大姐卫孟喜,你见还是不见?”

    果然,屋里静了几秒钟,一会儿就出来一个穿着大短裤花衬衫的年轻男人,就是许久不见的侯烨。他的头发不知道什么时候染成了黄毛色,还烫得卷卷的,耳垂上也多了两颗铁钉,甚至脖子上都多了一条大拇指粗的金项链,最底下还坠着一个翠绿色的弥勒佛。

    卫孟喜:“……”

    “看来港城的日子很舒服嘛?”

    侯烨轻咳一声,“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

    他不自在的扯了扯脖子上的大金链子,也忒沉。

    这玩意儿是港城那所谓的“爷爷”给的,说是祈福保平安的,走之前他妈还说了,千万不能摘下来,子孙后代心意越诚,爷爷就越能长寿,而这家里最希望老爷子长寿的就是他们母子俩,那才是家里的定海神针。

    这么多年要不是老爷子压着,他妈恐怕早就成下堂的糠糟妻了。

    卫孟喜注意到他这个动作,也是想笑,“行啦行啦,我今天找你是有正事谈的。”

    侯烨看着小表弟跃跃欲试的模样,从鼻子里哼一声,将卫孟喜叫进堂屋,不顾小表弟叫唤,“嘭”一声把门关上。

    卫孟喜:“……”什么叫鸠占鹊巢还理直气壮,她算是见识了。

    他大咧咧坐一把太师椅上,半个身子斜靠着,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一包烟,点上,就眯着眼睛吞云吐雾,那架势之娴熟,那黑黄色的两根手指,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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