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节
注:9月27日。
……
每一幅画像的主角都是她,时间推移,春、夏、秋、冬,循环往复,初二到高一,一千多个日日夜夜。
画像另一侧的白卡纸是情书,一字一句认真而虔诚写下的情书。
数了数,画像九十九幅,情书九十九封。
沈厌喜欢温书梨,太喜欢温书梨,以至于在某然一刻,他的世界全然被她占据。
少年的喜欢以暗恋开始,往往痛苦。
也许打动神祇,他所喜欢的女孩也喜欢他,也暗恋他。
眼前的少年,她错过一次了,以后再也不要错过。
“阿厌。”
温书梨踮脚亲沈厌,闭上眼睛,长睫似有若无扫过他侧脸,“我好喜欢你,好爱你。”
她吻他,一下又一下,似是觉得不满足,又轻轻咬他的薄唇。那双柔荑玉手葱白纤细,从他的后颈游移喉结,感知它形状的清晰、它的滚动。
喜欢他的喉结,也喜欢他喉结左侧的黑痣。
“我爱你。”尽管亲吻,她仍在表达爱意,声线软绵如云:“爱你,真的好爱你。”
可爱的她一直说‘爱’,很可爱。
当她吻他的那一刻,后者低叹,理智,应该无缘了。
沈厌顺势揽住温书梨的盈盈细腰,虎口抵着她的腰窝,指腹残存的凉意猝不及防,有点痒。后面,他的进攻几近恣肆,温柔且强势地加深这个吻,使她毫无退路可言。
有一说一,沈厌的吻技熟稔,甚至完美贴合“游刃有余”四个字。温书梨第一次和他接吻,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他们唇舌触及,相互交换气息的灼热,舍不得分离。
吻到半程,他故意退开,“这么爱我啊?”
“嗯嗯。”温书梨呢喃应声,动情潋滟的眸子缓缓睁开,看他,也在钓他:“不可以吗?”
“可以。”
他引着她的手探向冲锋衣的口袋,指尖触碰那盒子的棱角,她混沌丽嘉的思绪清醒些许,问他:“刚才买的?”
确切地说,是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
沈厌亲她,默认,然后抱着她放在床上,欺身压她。
温书梨捏他的脸,“怎么还脸红了?沈美人这么娇嘛。”
明目张胆地挑衅。
小姑娘还小,到底没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
“我娇?女朋友要不要试试?”
沈厌脱下冲锋衣,两手停于t恤衣摆轻松向上提,又随意往地上一扔。一系列动作可以看出,他好像有点着急。
少年风华正茂,身材极好。那截腰腹紧致,肌理光滑白皙,只是看着便能轻易惹人脸红,发力的话……应该很凶。
视觉盛宴,温书梨不由得吞咽一记,目光寸寸上移,停顿心口,慢半拍地发现他的墨青色玫瑰纹身。
玫瑰根系源于心脏,茎叶生长,花瓣层层绽开,美得无瑕。小玫瑰纹身的花蕊之上,是温书梨的名字首字母——“wsl”,设计独特,曲线灵动、标致。
纹身,沈厌的纹身是小玫瑰。
他把最爱的小玫瑰捧在心口,不忍她受任何伤。
“宝宝。”他的黑瞳藏着她,眸底隐匿的情/欲悉数映现,声线喑哑难耐:“我想要你。”
沉得不像话:“想疯了。”
想要你,想让你彻彻底底是我的。
没有犹豫,温书梨勾住沈厌的脖颈与他含情亲吻,“我也是。”
吻了一会儿,她又轻推他,力气软乎乎的。
沈厌不解,低声问:“怎么了?”
她粉嫩指尖指向门口,他循过去看,啊,没什么大事儿。
房间门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