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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收钱’!”

    沈四伯无奈看着她,小声问:“这会不会夸张了?”

    还不好吃不收钱,他们这么贵的烤串,怎么能不收钱?

    沈丽姝也小声逼逼,“不夸张,您只管放心大胆吆喝。”

    她想自己要是再黑心一点,就该教四叔吆喝一文两串,反正蔬菜确实一文两串,至于烤肉是不是这个价,先把人骗过来再说,他们这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谁也别想逃单或者少付钱。

    在侄女的热情鼓励下,沈四伯大着胆子开始吆喝了。从最初的语无伦次、声若蚊蝇,到可以流畅大声的念完一整串广告词,只不过用了五分钟,人的耻度都是一点点降低的,在孩子们的鼓励吹捧下,沈四伯很快学会了忽略周遭投来的视线。

    至于效果如何,至少沈四伯自己觉得还不错,自打他能够大大方方、顺利流畅的吆喝客人后,真就陆陆续续有人过来摊前询问,虽然人不是很多,但那二十串烤肉被三四位前后脚到的客人买走了,之后的烤串都需要费些功夫,往往来了不止四五波客人,才有一两波客人等到了他们要的客串,这个工作效率,注定了他们摊位前的客人只会越来越多。

    还有些客人先点的烤串不多,还没走出两步就吃完了,意犹未尽又跑过来重新排队的。

    沈四伯亲眼看着队伍是如何越聚越多的,到傍晚时分,夜市上摊位才堪堪摆齐,街边行人仍不算太多,他们周围已经聚齐了整条夜市街的人气。

    这个时候,沈四伯就算还能继续吆喝,也没那个必要了,还不如多给孩子们打打下手。

    沈丽姝发现沈四伯除了搬东西的另一个大用处——可以帮忙背钱!

    天刚刚擦黑,她背着的收银袋已经要满了,赶紧去后头跟沈四伯还空荡荡的背包互换。

    她离开一小会儿,徐虎和沈大路倒也勉强能维持现场秩序,不过时间一长可能还是会出状况,所以沈丽姝匆匆安抚了几句背着巨款浑身僵硬的沈四伯,表示他们的夜市很正规,有衙门的人巡逻,就算有宵小之辈也只是小偷小摸,只要他们把钱袋随时携带,就没人敢明抢。

    说完她就赶紧回了自己的岗位。

    前脚归位,后脚就听见了一个略有些熟悉的声音:“姝娘?”

    沈丽姝抬头,便看到人群前方立着一位锦衣公子,正是去他们家撸过串的秦公子。

    她很确定,秦公子是突然出现的,因为他个子高,气质出众,又是认识的人,若是一开始就站在人群中排队,她和小伙伴们早就发现了,那他多半是空降到前排的。

    书上说“先敬罗衣后敬人”,这话虽讽刺社会现实,却也是老百姓不得不遵守的一个原则,毕竟这是权贵云集的汴京,绫罗绸缎也不是普通人穿得起的,这种打扮的要么有钱,要么有权,哪个都惹不得,何况秦公子气质出众,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他出身好,他过来排队,站他前面的自然纷纷主动让开一条路。

    这也不是秦公子的专属待遇,每每他们这里有衣着华丽的人物过来凑热闹,或者是他们的小厮报出主家名号,老百姓都会主动让位,所以电视里纨绔子弟跟老百姓起冲突的桥段,从来没在他们摊位前上演过。

    不只是网友深得苟术精髓,古代更是把这一招运用的淋漓尽致。

    沈丽姝脑子里胡思乱想,却丝毫不耽误她熟稔的招呼秦公子,“秦叔叔好久不见,您想吃些什么,我请客啊。”

    “今日约了几位友人小聚,让你请客,可是要大出血的。”秦公子笑着摇摇头,目光还在打量着她的打扮,“我在楼上瞧着是你们的摊位,却又好像没看到你的人影,有点奇怪,就下来瞧瞧。”

    沈丽姝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了自己一眼,立刻恍然大悟,“秦叔叔是说我穿男装吧?这个颜色比较耐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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