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傅希和板着脸说鼻子不够高,明明瞪着杏眼骂他,“瞎说,我画的最像了,你还没有画上那么漂亮呢!傅希和,别不知好歹……”她总喊他的名字。
两个人甜甜蜜蜜得拌嘴,连侍者看了都忍不住笑。
其实他最英俊了,世家的子弟里,数他顶顶俊美。曾曾祖母是俄罗斯人,为傅家留下了出奇美貌的基因,一家人都漂亮的不像话。
明明也好看,毕竟林家的孩子,自然高贵。站在一起,像一对小小神仙。
两个人有时在家里一起蒙着羊毛毯子翻旧照片,讲彼此家里的老故事。光是这样闲闲的打发时间,傅希和已经很快乐了。
他的父母从不在一起。
所以他跟明明妹妹在一起的时间,他都觉得无比快乐。
等再有了孩子,也好使唤小东西一起跟他浇花。花园里种着明明宝贵的玫瑰,她修剪叶茎的时候,总打发他去浇水。傅希和最怕脏,可明明妹妹的指使,他又不敢不从。
将来一定要拉他们的孩子一起下水。
傅希和一边浇水,心里一边这样孩子气的恶劣念叨。
林明明是学艺术的,以往常年住在法国。
林帅总喜欢跟人说,“我这个孙女,也不知道是哪里得来的一点天赋,我们林家这样的粗人也能养出这么个小画家。”骄傲之情溢于言表。
她画得也实在很好,办过的几次画展都令人刮目。大家发自内心的赞叹,高门的女孩子也有这样的才情。
林帅骄傲,傅希和也很骄傲。
一有空便陪她回巴黎,住在丽兹。那是她最喜欢的一间巴黎酒店,通过房间的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空旷的广场。
明明带他去喂鸽子,他嫌脏,不愿意去碰。
又笑着看她抱怨鸽子都被喂刁了,不肯吃她的面包。懊恼的小脸惹得他好怜爱,内心一片柔软。把她揽在怀里,拨开她的碎发,温柔地亲吻她。
这是巴黎街头最寻常的一件事,他驾轻就熟。
巴黎是明明的第二个家。
知道每一条大街小巷,知道每个地方的故事。
她知道哪家花店的花最新鲜最特别,价格还特别好。傅希和对她爱比价的行为觉得无语,明明却笑嘻嘻的跟他说这叫生活。
还带他去一家本地人特别喜欢的面包店,刚烤出来的法棍最香,却总是要排队等。巴黎的天寒地冻里,傅希和把她的手拢在手心暖着。他对面包没什么执着,更从来没有体验过普通人的排队,体验过了,也觉得嫌弃。
但无论是明明妹妹的什么要求,他都愿意满足。
他们这样的人生,确实容易会有如坠云端的虚妄之感。
林明明牵着他的线,让他跟大地之间建立了坚实的联系。
她是他的小小珍宝。
想要溺爱她,守护她。
他们在巴黎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奥赛,这也是明明最喜欢的博物馆之一。
聊起艺术的明明,总是顾盼神飞又滔滔不绝。有时唠叨到傅希和都嫌烦,笑着去捂她的嘴,“好啦林大小姐,求你不要再说啦!”
明明皱起鼻子跟他撒娇,“就这一幅!这幅你必须得知道!这是我最喜欢的画家和我最喜欢的画!”
好不容易让她闭嘴别聊艺术,等到餐馆吃饭时又聊起别的来了。
明明十分喜欢这家餐馆的红酒。
在高级餐馆吃饭,说话要轻,礼仪要作到位。喝了一口红酒的明明,却俏皮得对他眨了下眼,低声又可爱的对他称赞说,“好喝!”
可爱到让他掩饰不住笑意。
傅希和想把酒庄买下来送给明明妹妹。
明明的脚翘在他背上,她正在看书,傅希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