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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身上湿湿哒哒不住滴血的外袍脱去,擦了一把脸上身上的鲜血,将外袍牢牢的绑在马鞍上。

    然后用额头轻轻地蹭着战马,温声道:“马儿啊马儿,我能否躲过此劫,全看你了。”

    随后重重的在马臀上拍了一下,战马吃痛,沿着官道向北而去。

    少年看了一眼绑在马鞍上浸满鲜血的衣裳,在官道上留下一道暗红的血迹,颇为满意的点点头,瞧了一眼日头,转身踏上了另一条官道。

    少年在官道行至一半,忽而想起还有一条崎岖小道。

    幼时的他曾随父亲走过。

    那一路的行程太过刻骨铭心,以致虽时隔多年,他凭记忆,倒也能想起个大半。

    当年他父亲一时冲动,带领着全家告别了安稳太平日子,义无反顾的在担惊受怕的路上走了个死不回头。

    如今再回想起来,不禁唏嘘世事难料。

    若非当年他父亲的一时兴起,他又如何得知这隐蔽在山野的小道?

    不过,话又说回来,若他父亲不那么作死,他今日也不会得罪的仇人都数不过来。

    真是种什么因,得什么果。

    因果报应,循环不爽。

    少年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事已铸成,多想无益,还是寻思着怎么逃出生天为好。

    于是凭着记忆,少年走进了野草从里。

    山间的小道并不算好走,一路上野兽伴着虫鸣。

    少年虽会一些拳脚功夫,与野兽单挑也是手到擒来,但他唯恐被他打死的野兽尸体会引来刺客的追踪,因而躲躲走走,饿时采些野果用来充饥,遇到小溪小河时,便取水来饮,然后再讲腰间挂着的水壶灌满水。

    为了掩人耳目,少年晚间连火也不曾升。

    到了晚间,少年寻了棵壮实的分叉古树,手里攥着匕首,窝在树杈上半睡半醒的勉强休整一晚。

    这样行的几日,身上滚着金线,绣着名贵苏绣的锦衣华服,被树杈荆棘划得的破破烂烂,上面还有着蹭野果留下的青黄颜色,以及几日未曾熟悉,头上也是如鸟巢一般乱糟糟的一团。

    少年俯身,就着河边水面看了一眼自己现在的模样,哪里还有什么轻衣缓裘的贵公子形象?拎个破碗,再捡根竹竿,都能冒充丐帮帮主了。

    少年很是满意。

    将水壶填满,胡乱喝上水,瞧着身后高耸的大树,挽了衣袖,三两下跳上树杈,抬手在额上遮去刺目的阳光,极目望去,不远处,巍峨的城墙连绵数里,城墙上旌旗迎风舒展,衣甲鲜明的守城士兵手持长/枪,精神抖擞的立在各处墙头。

    三五成群的巡城士兵明光镜甲,交接换岗。

    城门上书着两个大字,苍劲有力,方圆兼备。

    一眼瞧上去,凛然不可侵犯的威势扑面而来。

    字是好字,城墙也是固若金汤的牢不可破。

    然而字里意思却有着一种风花雪月是倾国的脂粉味道。

    ——金陵。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时间ZZZZ

    ☆、入城

    金陵是仅次于京城的第二大繁荣城市。

    不同于京城巍峨霸气,望之生畏,金陵更多的是男人的诗酒花茶,女人的吴侬软语。

    历来便是不少文人墨客的温柔之都。

    少年的父亲是开国功臣的四王里面的南安王,作为南安王的嫡长子,世袭的下一代南安郡王,水汷年幼时也曾沉迷其中。

    忆起年幼时的那些天真时光,水汷一路上东躲西藏紧绷的神经都放松下来,整个人散发着柔和的气场。

    水汷下了树。

    想着前几日的刺客训练有素,不像是民间三教九流混杂的劫匪,倒有几分死士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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