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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节
    阮久今天执意穿了梁国的衣裳,石榴红的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

    阮久拿着节杖,每一步都将节杖轻轻点在地上,仿佛要借一点节杖的力,他才能走到马车那边。

    萧明渊忽然喊了他一声:“诶,阮久。”

    阮久回过头,只是朝他挥了挥手,就头也不回地上了马车。

    萧明渊别过头,眨了眨眼睛,唇角紧绷,最后也只是抬起手,朝他挥了两下。

    就算作别。

    仔细想想,他们十六岁之前,好像根本就不知道道别究竟是什么。

    仿佛只是打完马球,在永安街上分手,各自回去吃饭睡觉。等明日日头一起,又重新在马球场上相见。

    这就是道别。

    原来不是这样的,原来随着少年人长大,道别分离的时间也会越来越长。

    阮久快步走向——到最后几乎是跑向马车那边了。

    红颜色的披风随着他的脚步上下翻飞,最后在马车帘子那边闪了一下,就消失不见了。

    *

    阮久上了马车就在哭,随行的人谁也不敢惹他,只有乌兰轻轻地拍着他的背,等他缓过来。

    车队就这样一路向西北行去,没有过多停留。

    一直到了大梁凉州边境。

    他们在傍晚时分才抵达凉州,阮久从马车里探出脑袋,对跟随的侍从们道:“你们都累了吧?要不先在凉州休整一晚上,明天再赶路?”

    乌兰却道:“王后,前面就是溪原了,再加紧赶赶,去行宫里住吧?”

    阮久有些犹豫,不想侍从们都大声道:“王后,走吧,回溪原去,我们都不累。”

    阮久点点头:“那也行。”

    于是车队没有在凉州停留,而是直接出了国界,往鏖兀的溪原城去。

    又不知道走了多久,太阳都快要下山了,落日熔金,将鏖兀的草原都染成金灿灿的模样。

    阮久坐在马车里,抱着枕头,枕头压着他明显瘪下去的小肚子:“乌兰,我有点饿啊……”

    他话还没说完,马车就停下了。

    “到了?!”

    阮久惊喜地丢开枕头。到地方了,就可以做饭了。

    他一边掀开帘子,跳下马车,一边道:“乌兰,我想吃烤肉,羊肉串,烤得滋滋的……”

    马车就停在溪原城外,而不是行宫外。

    阮久跳下马车,站稳了,一抬头,却看见有个人站在城门那边,还带着文武百官,还有好几列侍卫,好几宫女,正中还有一条红毯。

    阮久表情呆滞,小声道:“我没说我想吃小猪啊。”他顿了顿:“而且这个排场也太大了,他到底在干什么啊?”

    他二人有好几个月没见了,阮久远远地望着他,忽然忘了自己之前是怎么和他相处的。

    阮久抬起手,试探着朝他挥了挥手。

    随后赫连诛就像是接收到他传来的信号一样,大步朝他跑来。

    他还很贴心地没有走正中的红毯。这个是留给阮久的。

    赫连诛好像又长高了,再过一阵子就该比阮久高整整一个头了,高大极了。可是身材比例又极好,宽肩窄腰,再搭上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就很爆发力。

    和许多鏖兀人一样,赫连诛眉眼深邃,鼻梁高挺。只是和鏖兀人又不一样,他是漆黑的眼睛,看起来只会更加深沉。

    他就像是一匹未成年就当上首领的头狼,正在越过未成年与成年的界线,体力与精力都在不断攀升的状态。

    当然,以上情况都是在赫连诛静止不动的情况下,从外人的视角看他。

    在阮久眼里——

    几个月没见,这只小狗看起来可不太聪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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