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英雄赴美 一身豪气闯龙潭
部电影中有多大的创造性发挥呢?”
李连杰答:武术导演都比我强,但我会有些想法和导演交流,同样对我重要的是武术指导,一旦我知道是谁都会和他(她)签份协议。
《时代周刊》问:你对拍武侠片厌倦了吗?
李连杰答:我已经是个佛教徒,我不认为武力能解决事情。
《时代周刊》问:周润发早期在好莱坞发展并不好,为什么你能在美国迅速成功?
李连杰答:周润发是个有才华的人,但他的动作片并没有让多少观众记住,那可能是因为他首先是个演员,他不会功夫,像我和成龙,我至今也不知道一个亚洲演员怎样立足好莱坞,如果市场需要你,那你就留下来,如果市场不需要,你就打点行李回家。
《时代周刊》问:你已经成了一个商业化的人,是吧,这与你住在美国有关吗?
李连杰答:可能是,我为美国电视台制作电影,我觉得除了做演员能做点其他事很好,钱现在并不是很重要,尤其是对佛教徒来说,你不能在去世时把钱、房子或者什么带走,我认为自己现在有责任,我不希望小孩看我的《龙之吻》,我不希望听到5岁的小孩模仿电影说些恶狠狠的脏话,我希望能给别人传递一些正面的东西而不是暴力。当然,你首先需要赚钱,然后才可以有能力做自己想做的事。
上演后,全国轰动,市场火爆,在北京,就是下着大雪也有人排着队去买票,许多十几年不进电影院的人也自掏腰包走进影院,上市一周后,票房迅速突破一亿元大关,第二周持续上涨,不久又突破二亿元大关。就像一向稳重的张艺谋也惊呼:“想不到,真是想不到,在我原来的设想中,应该是五六千万元的票房收入,到顶也就是八千万,想不到突破了二亿多元,真是想也不敢想,中国的电影市场的巨大潜力展露了冰山的一角!难怪老外会说,中国电影市场是尚未开掘的钻石矿。”
远在美国的李连杰得知热买后,也非常高兴。说:“终于又拍了一部跟《少林寺》一样火爆的影片。”
更让李连杰高兴的是,在国内的火爆引起了国际市场对这部片子的关注,美国的米拉麦克斯公司花巨资买下了它在北美的版权,准备在2002年11月作为美国学院奖的参展影片局部放映。
李连杰没有想到,赴美公映之路从此开始一波三折。就在即将在美播映的时候,中国官方准备将此片作为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候选作品报送,米拉麦克斯公司得知消息后,认为如果该片在2003年11月获得提名的话,这个时候公映将能起到轰动作用。于是取消了公映时间,等待获得提名。
2003年,因其卓越的品质,果然得到了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提名,但是不知何故,米拉麦克斯公司又放弃了2003年11月公映的计划,把公映时间改作2004年4月16日在洛杉矶和纽约公映此片,他们想把此片作为一个重磅炸弹投向夏季的电影市场,以获得巨额的票房收入,因为从视觉效果上来说,这部电影真的可以和好莱坞最好的电影一较高下。此后,米拉麦克斯公司因为诸多因素又把公映期推迟4个月,至2004年8月20日在全美公映。
8月20日,经历了许多磨难的终于在美国上映,片名改为《英雄李连杰》,。之所以这样改,是米拉麦克斯公司考虑到李连杰在美国的票房号召力。
为了能使这部影片轰动全美,米拉麦克斯公司举办了隆重的首映式。在首映式上,李连杰面对记者的采访,侃侃而谈。这一次,李连杰谈到了李小龙与成龙。对于这两条龙,李连杰都表示了自己对他们的敬意。
记者问:“在拍之前,你什么时候想在表演方面有所建树的?”
李连杰略微沉思了一下,说道:“是在1974年。那个时候李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