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她不回答,眼泪流了下来。
孟婆婆杀了一只狗招待他。这条狗她养了六年。狗依偎在她的脚边,抬着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她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过了一会,她拿出一把刀,将它的头揽进怀里,把刀叶就送进了它的脖子。狗号叫一声迅速地窜到了店旁的柴堆里,她向它招了招手,它就跑回来,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有些抖。她又摸了摸它的头仿佛在安慰一个受伤的孩子,但是,这温情一瞬而逝了。她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与前次毫无区别,同一个伤口。狗叫着,脖子上插着刀,又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疵牙咧嘴,这一次是爬了回来——如此又重复了两次,它才死在爬向主人的路上,它的血迹也在那条路上。
侏儒带来了很多礼物,金首饰,香水,一捆钱,还有几个罂粟壳。孟婆婆把所有东西都扔到窗外,她说,我不要。
“那你要啥?”
“不要你走。”
“我还会回来的。”
“啥时候回来?”
“冬天。”
“冬天啥时候?”
“下雪的时候。”
晚上,他们吃狗肉,喝烧酒,度过了一个狂欢的夜。
第二天清晨,他就走了。这个小小的侏儒,比男人更象男人,要走的时候从不回头。
两个男人能象一个男人爱她,这是莫大的幸福。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身高加起来还不到她的耳朵,她除了杀狗之外,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很少出门,因为她长的实在是太丑了,她的肥胖又胜过她的丑陋,在她26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经超过300斤,过度的肥胖甚至使她无法自己系鞋带,所以整天都穿着拖鞋,一年四季都穿着裙子,夏天,她穿一条裙子,冬天,她穿四条裙子。她的裙子是村里一个裁缝为她特制的,她从来不带胸罩,应该说没有一款胸罩可以容纳她的大Rx房。
她的丑和她的脸无关,40岁的时候,她的体重已接近400斤,任何动作都是缓慢的,例如她慢慢的走,象一艘船那样转身,搅动热的空气。这个肥胖的女人力大无穷,一掌就可以震落树上熟透的枣子,她杀狗时只需要一刀,两手一用力就可以将整张狗皮扯下来。
扔在窗外的罂粟发了芽,静悄悄的生长,夏天,开了绚丽的花,很快又结了球形的果。孟婆婆收获婴粟,扔进锅里,又放入八角、花椒、良姜、桂皮、丁香、白芷、草果、当归、肉蔻等多种调料,她煮了一锅狗肉,挑到市场上去卖,在半路上就卖光了,那香味扑鼻,如此诱人,以至于让很多路人止步吞咽口水。
四川人里的火锅里有罂粟,河南人的烧鸡里有罂粟,陕北人的羊肉汤里有罂粟,贵州人的腊肉里有罂粟,使用罂粟是民间秘密的调味方式。
吃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在哪里吃。吃狗肉也不仅仅是狗的问题,重要的是氛围。
店门前摆着几张乱糟糟的桌子,旧篱笆旁边的枝丫上垂悬着一根根手臂粗大的冰锥,正午时分,冰锥滴着水,长白山作为整副画面的背景,北风呼啸,关东好汉们大碗喝酒,用手撕着狗肉,将胸脯拍的啪啪响。在大雪纷飞的天气里,每一片雪花的背后都有着梅花的香气。他们吃完狗肉,消失在风雪中,又重新在一个灯光昏黄的房子里出现。这些散发着酒气的男人性格剽悍,村子里每年都有因酗酒而死亡的男人,一言不和就大打出手,昨天还帮邻居救火的人一转眼就变成了纵火犯,向孤寡老妪施舍钱财的人因为赌输了钱而拦路抢劫。
挖人参的人已经进山,夜间去打猎的人还围着篝火说话,他们将一块砖烤的通红,用铁耙将烧红的砖块放到冰封的河面上,砖块哧哧的响,慢慢融化寒冰,砖块所在的位置,那也是一天前雪橇驶过的地方,数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