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促成第二次国共合作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299页。关于红军的作战方针、步骤,洛、毛8月1日致周、博、林电指出:红军的作战原则是“在整个战略方针下执行独立自主的分散作战的游击战争”;因此,“在开始阶段,红军以出三分之一兵力为适宜”,“其余兵力依战争发展,逐渐使用之”。同上。8月上旬,红军即确定出动路线“由韩城渡河,在侯马上车,到大同集中,然后转赴怀安、蔚县”。1937年8月17日毛致博、林、彭、任电,据档案。
10日周恩来、朱德、叶剑英飞抵南京,参加国防会议,并同蒋介石等继续会谈。正在这时,8月13日,日军大举进攻上海,威逼南京。蒋介石急需红军出动抗日,国共谈判到了急切需要迅速解决的关键时刻。8月18日,洛、毛致电彭、林、周、博,又致电周、叶,指出国民党方面提出要红军“分路出动”,是要分割红军,包含着很大阴谋,坚决不能同意。同日,中央书记处致电朱、周、叶,提出十项谈判条件。指出“目前最重要问题,须使党与红军放在合法地位”,要求国民党迅即发表《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同时蒋发表谈话,发表边区组织,发表总指挥部,确认红军充任战略的游击支队,执行独立自主的游击战争等各项条件。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322—323页。
在形势发展的推动下,蒋被迫让步,僵持不决的红军改编后的指挥和人事问题终于解决。谈判结果,同意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任命朱德、彭德怀为正副总指挥(8月22日正式发表),八路军充任战略游击支队,执行只作侧面战、不作正面战,协助友军、扰乱与钳制敌人大部并消灭敌人一部的作战任务;同意将红军在南方的各路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还达成了在南京、上海等大城市设立中共代表团办事处和八路军办事处,在南京出版中共机关报《新华日报》(后因南京沦陷,《新华日报》于1938年1月11日在汉口创刊),释放在狱共产党员和政治犯等协议。
谈判取得的成果,在红军、苏区方面,虽然取消了名义,进行了改编和改制,但保证了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在国共两党关系方面,实现了国共第二次合作,共产党取得了公开合法地位而又保持了独立性。这就为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武装和根据地在抗日战争战斗历程中不断发展壮大,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
国共第二次合作形成
1937年9月22日,《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由国民党中央通讯社播发。宣言提出迅速发动全民族抗战、实行民主政治和改善人民生活等基本要求,重申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国共合作的四项保证。
第二天,蒋介石发表谈话,称:“此次中国共产党发表之宣言,即为民族意识胜过一切之例证。”“在危急存亡之秋,更不应计较过去一切,而当使全国国民彻底更始,力图团结,以共保国家之生命与生存。”
中共中央宣言的公布和蒋介石谈话的发表,标志着国共第二次合作的正式形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实际建立。
9月25日,张闻天、毛泽东联名致电周恩来、林伯渠等,指示当前宣传内容,指出:“我们宣言及蒋氏谈话宣布了统一战线的成功。建立了两党团结救国的必要基础”,“蒋谈话确定了共产党在全国的合法地位”,今后问题是彻底实现三民主义与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复兴中华民族。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版,第348—349页。
从国共第二次合作形成的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张闻天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始终处在最前沿的突出的领导者的地位。他既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