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鹿死谁手
诗人才高八斗,情商甚高,对很多老话都有自己独特的理解。比如这一句: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他可能是这样理解的:大街上缺胳膊少腿的到处都是,不穿衣服上街的还很少能够看到。
黄磊版的《人间四月天》中,王赓在得知自己老婆和徐志摩有了一腿后,反应是气急败坏,对两人又威胁又恐吓,就差拔出枪来崩了这二位了。
其实这是拿通常中国男人的态度来想象和形容王赓。
出国留学的人,受什么教育就有什么样的想法。比如在日本士官系毕业的,肯定要求老婆要三从四德,至于自己娶几个妻、纳几个妾,那是另外一码事。而在美国留学的,耳濡目染的就是自由、平等、一夫一妻这些新潮东东,对很多事情比较想得开。
在这方面,王赓同学就是个典型。在得知徐诗人给自己戴了绿帽子后,他并没有暴跳如雷,而是用美国人的方式对事情进行了处理。在具体了解徐陆二人的真实意愿和想法后,他选择了与陆小曼离婚,以成全对方。临走时,他还留给徐志摩一句话:“请好好对待小曼,若对不起她,我不会饶过你的。”
徐陆结婚时,发了喜帖给他。王赓虽未参加婚宴(当然不会去),但仍然很绅士地送了贺礼。
坊间舆论对此感慨有加:王赓让妻,气度非凡,志摩娶媳,文德安在?
在下从来都佩服磊落豁达之人。王赓算一个。
应该说,王赓虽能称得上是半个文人,但并没有徐志摩那样不计后果的疯狂浪漫,同时他又是一个办事认真、不爱花天酒地的人,也就是说花花公子这个称号与他无缘。而他的前妻陆小曼却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交际花一样的女人,如果不是徐志摩,相信其他人也可能会乘虚而入。徐诗人后来就是经不住这女人折腾,为了多赚点银子供其挥霍,蹭了一架不要钱的飞机去北平上课,结果路上出了事,才误了卿卿性命。
正是:不要迷恋哥,哥也会冲动,不要羡慕姐,姐是非主流。
依王赓的个性,第一、二种版本可以首先予以排除,所谓“经常去舞厅跳舞”、“花钱如流水”,如果用在他的前妻身上倒是比较合适。
当年王赓既能看开一切,洒脱地选择走开,自不会与陆小曼再藕断丝连。
有人或许会说,当时徐志摩刚刚出事,作为前丈夫,去看望一下前妻也是有可能的。
此话对,也不对。“一.二八”会战的时候,离徐志摩身亡已有两个多月的时间,王赓本人也一直随税警总团驻在上海,就是要看也早就看了,干吗非要等到这个打仗的节骨眼?
况且,他被捕的地点离陆小曼居所甚远。
如此看来,第三个版本也多半是民间炒作,属于小报记者臆想出来的花边新闻。
那么,王赓为什么要去美国驻沪领事馆呢?
有一种解释,认为王赓是奉宋子文之命,去请求美国帮助调解的。我个人觉得这种说法比较牵强。因为宋子文是个坚决主战派,一直嚷嚷着要跟日本人干到底,立场比蒋介石还要激进,他又怎么可能拉下脸来找老美办这种事呢?退一步说,就算他有这个想法,也用不着自己出面,而只要在报告上画个圈圈,让外交部或者上海市政府去一体办理就行了(实际上也一直在进行中)。
我倒觉得王赓本人的说法更符合实际。
版本之四,请教专家说。
按照王赓自己的讲述,事情是这样的:当时他指导19路军的炮兵发炮,但发现实践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技术问题,导致炮弹老是打不准目标。为此,他相当苦恼。想找人一道研究吧,19路军里面大多是泥腿子,打仗不怕死,但论技术一个个都是白丁,跟他们商量也是白搭。
正着急,忽然想起来,美国领事馆有一个参赞,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