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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茶菌,弄了个玻璃缸,培养铁锈红色的菌群。不但自己喝,还强迫全家人喝。大人还好说,可怜的是芳芳——就是马为青的小囡——根本不喜欢那股味。他将她提溜过来,捏住鼻子往嘴里灌,弄得小姑娘鬼哭狼嚎。仇香芹骂他,他强辞夺理,“别的你做主……身体的事就……就听我的,你想想我会害……害你们么?”

    他不是口吃,是气喘。心平气和时还好些,激动起来更喘得厉害。按妇唱夫随的逻辑,他应该和老婆站在一个战壕里,拒绝参加儿子的婚礼。但他却留了下来。他之所以能留下来,无疑得到了仇香芹首肯,至少是默许。这也是能解释得通的。因为仇香芹想给儿子多少留点面子,留张嘴来祝福。常言道,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姻是不幸福的。虽然她心底对乔乔一万个不乐意,但也不希望儿子不幸福。

    老马在婚礼上的作用像是道具似的,大相公那样坐在主桌,和宾客们打哈哈。虽然他喜欢用红菌水灌芳芳,但小姑娘和他的关系还不错。没坐在爸爸金六六边上,却和外公黏在了一起。芳芳是马为青十九岁那年生的,机灵得跟个鬼似的。马为青当新娘时,她已在肚皮里呆得不耐烦了。由于男女方(金六六那年实足二十一岁)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商量把仪式先办了,于是马为青就顶着大肚子当起了新娘。

    虽然办了喜事算是补救措施,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马家女儿的未婚先孕始终是周家弄的饭余闲话。一直到小夫妻补办了结婚证,给芳芳报上了户口,大家才慢慢说得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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