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捕鲨行为” 捕获“大鲨鱼”
◎若安苍生,先去蟊贼
●知情人密报忽至
南宁市某城区公安分局坐落在市中心的繁华地带。每天清晨4时起,分局东侧街道边的菜市场就开业了。到6点时,菜市场已是人声鼎沸。
分局刑警大队年青的侦查员小武和战友们连续三天三夜未合过眼。三天前的晚上七点,辖区内一家单位的几间办公室被人撬盗。丢失了一台“画王”彩电和一台“松下”录相机,还有几副金银首饰和几千元现金。案发后,分局指派小武带上见习民警小吴负责侦破此案。小武今年32岁,从警校毕业已干了12年的刑警。在分局的刑警队,他是一名骨干力量。因此,遇有重特大案件,分局领导都不会忘记点将由小武参加。领导把重担压在小武的肩上,一是尽可能多地让他能锻炼成长,二是分局也是有意培养提拔使用他。小武刚参加工作时,跟随分局现在的宋副局长办案。当时宋副局长还是分局刑侦大队的队长。是分局乃至全市公安系统有名的破案高手。特别是疑难案件,经他之手很难会有积案留下。小武跟随宋大队长5年,学习到了许多破案的技巧,尤其磨炼出了连续作战的意志和不畏牺牲的品格。
小武自从接手这宗盗窃案后,带着见习民警小吴夜以继日地调查,寻访。昨夜,小武通过一位“线人”的报告,在一建筑工地的工棚里,发现了被盗窃的彩电和录相机。小武和小吴立即赶赴那家建筑工地。一群民工正围坐在工棚里观看录相,而那台彩电和录相机正是那家单位失窃的。小武当即询问得知那彩电和录相机是这群民工的包工头买回的。包工头叫李四亮,四川人。小吴将李四亮和彩电、录相机一并带回了分局。连夜审问,据李四亮交代:彩电和录相机是从一座居民楼的住户家中低价购回的。那家只有一名年青人,约25岁。年青人说他要去国外读书,为了筹措路费,忍痛把准备结婚用的彩电和录相机变卖掉。年青人开价600O元钱,李四亮觉得很便宜,就买下来了。既没有发票也不问年青人的姓名,高兴之时还把那年青人门牌号给忘了。李四亮把故事说得有声有色,可就是把案件的关键地方给忘记了。小武带李四亮坐上车,根据李的记忆在居民楼里转了几圈,就是没有找到那幢年青人住的房子。主要的赃物已找到,还不能以此就断定盗案是李四亮所为。小武在搜查工棚和李的住地时,都没有发现首饰等物。此案确实费推断。第一种推断是此案系李四亮所为。在案发当晚,李四亮承认自己在街上瞎逛,很晚才回家。具体回工地的时间,谁也无法证实。李四亮说赃物是从一年青人手中购买,可又说不认识这位年青人,只是在街上闲逛时被年青人扯到家中的。这一点李很难自圆其说。第二种推断是行窃者另有其人,李四亮只是贪图便宜,收购了窃贼的赃物。假如是李和他人合伙行窃,谅也不敢把赃物带回人多嘴杂的工棚里存放并使用。小武和小吴审问了李四亮一个通宵,李四亮的口供仍跟刚进来时一样,案子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早晨七点钟时,小武和小吴来到街边的一家小吃店吃早点。小武办案可以几天几宿连轴转,但决不能亏待肚子。人是铁饭是钢,一餐不吃饿得慌。窃案没有拿下来,小武感觉吃饭也不会太香。囫囵吞下4根油条和一碗稀饭,小武又想返回分局去继续审问嫌疑人李四亮。这时,腰间的BP机急促地响了起来。
小武找到街边的一家电话亭。
“喂,谁在呼6678。”
“是我,阿四。”
“有什么急事?”
“来了一桩大买卖。”
“你现在哪里?”
“我在街边的电话亭。”
“好,你现在去回春楼等我。我一会儿就到。”
小武给小吴交代了几句,自己跨上摩托车直奔回春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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