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佘彤被捕
呼哧呼哧响,像全身都在发笑——又捡回了一条命,又捡回了一条命——如果人真有魂魄的话,假设这魂魄正好十斤,经佘彤这么一跑,十斤的魂魄足足跑去了九斤九两。
佘彤从1995年12月潜逃到云南,一直在云南境内狼狈不堪地跑来跑去。1996年10月,他花了二百块钱,买了一枝手枪,然后带着枪离开了云南,北上到了四川。一个在安宁呼风唤雨的大哥大级的人物,不料却变成了丧家之犬,他的怨恨和恼怒是可想而知的。
他不敢与黑道上联系,怕被他们出卖。到了四川,思前想后,他又把枪扔进了一条江里。
他恨不得自己每天都能变一张脸。失眠,成了床的同谋,他一倒在床上,失眠就会搅得他翻来覆去,就像铁铲翻弄烧饼。失眠本是与健忘联系在一起的,偏偏,佘彤在失眠的时候记忆力又最好。他想起了他足智多谋的干姐姐。从安宁逃跑的当天晚上,他就给傅梅挂了电话,傅梅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叫他逃走,逃得越远越好。他家里的事,她会照顾的,叫他放心。早知如此,何必当初。锦上添花的事谁都会做,可是人一旦落难,天府之国也救不了他。这不是于姐姐的错,也不是自己的错,错就错在请来帮忙的老九完全是个糊涂虫。人没杀断气就仓惶逃走,不是糊涂虫是什么。他也不想想,已经动了手,田刚亮不死的话,自身如何跑得了?功亏一篑,转眼就成败局,多少人的心血被老九的糊涂冲得一干二净。余彤有时露宿公园,有时流寓竹林,有时在不用身份证先进旅店圈上一晚。为了不使人生疑,在乡下,他穿着土气,脸故意不洗干净,讲着蹩脚的普通话;而到了城里,他就衣履光鲜,神气活现,就像一条被渔网拉出水面的鱼,看上去活蹦乱跳,其实是在绝望地挣扎,他认为引起别人的注意总不是好事。入乡随俗,对人尽量客气,以免发生摩擦,引起纠纷。只要起纠纷了,一送到警察面前,稍稍盘查,自己的身份立马显现。
佘彤决定离开四川的念头的产生,来源于在一辆公共汽车上与一名便衣的遭遇。那一次,公共汽车上人很多,人挤人。他的肩突然被人拍了一下,那人说道:“我是便衣,下一站跟我下车。”他的腿软得差点要跪下了。佘彤尽管在监狱里深造过,但是打斗之类的正经本事却一点没有。除了一张哄得鸟儿下枝、吹得天花乱坠的油嘴,他身无长物。
人家是便衣,这回把自己逮住了,不要说哄,说诳,再怎么辩解也是徒劳,他看准了你,你就逃不出他的手心。再说这类便衣,艺高人胆大,常常单独行动,对付两三个人不在话下。佘彤傻了,期期艾艾地说道:“我我……我是……外地……人。”话一说出来,他就后悔了。告诉了自己是外地人,跟交待自己是流窜犯已经很近了。那便衣一笑,牙白得像浪花。“我知道你是外地人。我一眼就看出你是外地人。”下站的时候,他把佘彤带下了车,除了佘彤,还有一人,手上已经上了铐。好家伙,这便衣可了不得,一车抓两人。佘彤张着嘴,只等着他把自己也拴上。那便衣还在笑,真够虚伪的,要把人带走还一副国际友人的架式,笑里藏刀,厉害。“小伙子,你看看这是不是你的钱包?”佘彤不知这便衣在演什么戏,又紧张又惊疑,但钱包的确是他的。“这家伙掏了你的口袋!”便衣指了指那倒霉的家伙,那倒霉的家伙耷拉着脑袋。看不见他的脸,佘彤顿时恍然大悟起来,原来是还他钱包,算是虚惊一常“谢谢!谢谢!”他接过钱包,放回口袋,双手紧握着便衣的手,忙不迭地道谢。“谢谢!谢谢!你真是个好人——不,好警察。”为了表示谢意,佘彤故作慷慨:“我今天请你的客。”便衣一摆手:“谢谢,我还有公事。这顺手牵羊的家伙我要把他牵回派出所啰,这家伙准是个惯偷,以后你可要当心。”抓住了小偷,便衣一副很满足的样子。分别之前,还彬彬有礼地向佘彤敬了一个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