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耕平看了眼站在门口的小驰,他手上拿着一个透明的卡带盒,里面银色的圆盘闪闪发光。这并不是刻录电视剧电影的十二英寸DVD,而像是摄影用的小型光盘。耕平从放成一堆一堆的书山中伸出手来。
“给我看看。”耕平接过光盘,看了看正面。闪闪发光的盘面上用油性笔写着标题,是久荣一丝不苟的圆角字迹。
(写给十年后的老爸和小驰)
耕平心里一惊。整理妻子遗物时,明明已把家里上上下下彻底翻了个遍,唯独遗漏了这个光盘。因为那时想着孩子的房间里不会有久荣的东西,只是草草地找过了一遍。他站起身,说道:“这是老妈的字。要不看看吧。”
小驰一脸认真地点了点头。
客厅的窗外,冬日火红的夕阳静静地燃烧着整片天空。神乐坂大街一如昂贵的玩具般精致得让人心碎。耕平把光盘放进影碟机,坐在了沙发上。小驰依偎着坐在他身旁。
刚开始有一段短短的如雨点般的杂音。小驰下意识地握住耕平的手。那只手虽小,但却很温热,指甲的形状很像耕平。接下来突然出现的画面让人一下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这样可以么,拍得到我吗?”
画面中,久荣一袭白色夏裙,灿烂地笑着。她把椅子搬到了阳台,光脚盘坐着。相机大概是固定在三脚架上之后放在窗边的吧。久荣不只是爱开车,还喜欢捣鼓各种机械,在女人里也算是罕见的。说起来,自从那场事故后,耕平就再没给小驰录过像,也不知道相机放在哪里。小驰悲伤地喃喃道:“老妈……”
录像不停地放着。久荣的头发在初夏的晚风中吹动。她按住刘海,笑了:“现在,老爸和小驰去新宿的电影院看电影去了,很无聊,所以我没去。刚买了新相机,所以我要给你们一个惊喜。藏在小驰房间里,等到十年后我们再一起笑着看吧!”
耕平看了看眼前的阳台。虽已不是夏季,但水泥的三合土、铝制的栏杆,还有湛蓝的天空,都是那时的模样。
“能和你们一起组建一个家庭,我真的非常开心。小驰,你虽然才上小学一年级,但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虽说是老爸老妈的孩子头脑聪明是理所当然的,但你绝不只是聪明,有时还凛凛正气,无论他是谁,只要是他做错了,你都敢于指出,这一点最棒了,有的大人还不一定做得到呢。面对比自己强大的不惧怕,面对比自己弱小的很友好。你就这样慢慢长大,让许多女孩为你疯狂吧!”
小驰握住耕平的手握得更紧了。耕平点点头,偷偷看了看儿子的侧脸,只见他双眼通红。
“学习的话,按你自己的节奏走就行啦,不要勉强自己喔。然后呢,你要找到自己一直喜欢的事情,在未来把它作为你一生的事业。即使做不了有钱人,可以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呢。你看你老爸就知道啦。”
小驰毫不遮掩地哭了出来,头一下下地撞在耕平身上。对着超薄电视,他泣不成声:“嗯,我知道。我也要像老爸那样做让大家开心的工作。我其实真想让你也看看老爸的签售会。”
久荣死后的这四年,发生了许多许多事。签售会,加印,还有著名文学奖的提名。如果她还活着,该有多高兴呢。
“接下来是说给老爸,不对,给耕平的。十年后,你还是会在写小说吗?虽然你会叹气说卖不出去啊,但我希望你知道,我始终都是最爱你小说的粉丝。你所做的工作,正是我最大的幸福,所以,即使你成了大畅销作家,也要好好地写出好的小说来。还有还有,如果十年后我变得满身赘肉,你也不可以嫌弃我喔。因为就算你中年发福、头发稀疏、老眼昏花,我也一定还是你的粉丝。”
久荣的身后,夕阳尽情地燃烧着。云朵边缘像是流淌着熔融的黄金一般鲜艳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