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解读
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古往今来,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建立富裕、公平、稳定、和谐的社会,一直都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美好理想。而“小康”与“和谐”目标的提出,正表达了中国对这一理想目标的追求。
20世纪60年代,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的探索中,提出了建设工业、农业、科技、国防“四个现代化”国家。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的“三步走”发展战略,明确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中共十五大在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了“新三步”目标。而中共十六大阐明了要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必经阶段。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理念和发展战略,则是对小康社会认识的全面深化和拓展,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更新、升华和成熟。这是中国民生政治取向确立的一个完整脉络。
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历程显示,从人均GDP1000美元到人均GDP3000美元这样一个时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顺利地度过这一临界点,中国社会就会进入一个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的轨道。而顺利度过发展临界点的关键,就在于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形成社会阶层之间良性的、公正合理的互动结构。
目前,中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平衡;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等。
小康社会作为中国人的一个时代目标和民族理想,是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之初确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它更多地体现在经济发展速度和指标上。“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总书记为代表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明确提出的新的社会发展目标,是在“小康”指标的基础上,对中国发展目标、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的系统总结和概括,是对“小康”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形成的崭新的执政思想和全新的发展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由关注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转向更加重视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它是中国社会发展观的又一次进步,是中国共产党对长期发展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是在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与时俱进,是对社会主义建设目标进一步作出的科学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