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的航班。和以前一样,为了避免用支票,他使用现金购买机票。在他公文箱的底部,有一个比一本杂志厚不了多少的夹层,除非检查极其彻底,否则是看不出来的。在这个夹层里放着两千英镑,这是他当天早些时候从霍尔本一家律师事务所他的私人物品箱里取出来的。
他的哥本哈根之行就像一次普通的商务旅行,来去匆匆。离开凯斯楚普机场前,他就预订了第二天下午去布鲁塞尔的航班。抵达丹麦首都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没法买东西,所以他在孔根斯·尼托夫街的英格兰酒店订了房间,去七国饭店享用了一顿奢侈的晚餐,在蒂沃利花园散步时又和两个丹麦金发女郎打情骂俏了一番,凌晨一点才上床睡觉。
他在哥本哈根市中心最好的一家男装店买了一身灰色轻质的牧师服,一双朴素的黑色皮鞋,一双袜子,一套内衣裤,三件有领子的白色衬衣。他每样都只买带有“丹麦制造”标志的,在衣物里面有块小布条,上面有丹麦生产商的名字。他并不需要白衬衣,买它只是为了得到里面的商标,以便换到他在伦敦买的牧师衬衫、领圈和教服上。当时他假称自己是一个即将接受圣职的神学院学生。
最后,他买了一本丹麦文的有关法国著名教堂和礼拜堂的书。中午,他在蒂沃利花园的一家湖滨饭店吃了一顿丰盛的冷餐,下午三点十五分乘机前往布鲁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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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