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这个查尔斯·凯斯洛普从没有申请过护照的记录,尽管这个情况很重要,不过并不能说明什么。如果他在多米尼加共和国用的是别的名字,那后来的传闻又怎么可能把被称做凯斯洛普的他和刺杀特鲁希略联系到一起呢?托马斯决定把这份护照申请书先放下。
另外五个人中,其中一个看来太老了,一九六三年八月的时候他都六十五岁了。剩下的四个有可能。他们是否符合勒贝尔描述的“高个子、亚麻色头发”的特征并不重要,托马斯就是想把所有可能都排除掉。如果所有六个人都可以排除嫌疑,不是豺狼,那更好。那他就可以据此无愧于心地答复勒贝尔了。
每份申请都有一个地址,两个在伦敦,两个在外省。仅仅打个电话,找查尔斯·凯斯洛普先生并问他一九六一年是否到过多米尼加共和国是不够的。即使他到过那儿,他现在也可以否认。
四个列在最上面的嫌疑人在职业一栏里,没有一个写的是“商人”。这也无法得出结论。劳埃德的报告说,那时候酒吧里传闻说他可能是商人,但那也有可能是错的。
早上的时候,接到托马斯电话要求的几个郡和自治市镇的相关人员都开始追踪那两个在外省的凯斯洛普。一个仍然在上班,计划周末带家人去度假。中午吃饭时间他被警察护送回家,护照被仔细检查了一下。上面没有一九六○年或者一九六一年进出多米尼加共和国的签证章。护照只用过两次,都是去的西班牙,一次是去马略卡,另一次是去科斯达布拉瓦。而且,在他工作的地方调查发现,这个查尔斯·凯斯洛普在一九六一年一月从未离开过他供职的汤品工厂会计部。他在那个工厂工作已经十年了。
另一个凯斯洛普被查到正在伦敦郊外布莱克普尔的一家酒店。他身上没带护照。他被劝说同意授权他居住城镇的当地警察从他隔壁邻居处借得他住所的钥匙,并到他写字台最上边的抽屉里查看他的护照。这本护照上也没有多米尼加警察的签证章。调查这个人的工作地发现,他是个打字机维修技师,一九六一年里,除了夏季休假,他一直都没离开过他工作的地方。他的保险卡和考勤卡都证实了这一点。
伦敦的两个查尔斯·凯斯洛普,一个是蔬菜店老板。两个轻声细气的便衣警察跟他谈话时,他正在店里卖菜。他就住在店铺的上面,所以没用几分钟,他便把护照找了出来。和其他人一样,没有迹象表明这本护照的持有者去过多米尼加共和国。被问到这个问题时,这个蔬菜店老板告诉两个警长,他甚至不知道这个岛国在哪里。
第四个,也就是最后一个核实起来颇为费力。警员按表格上四年前申请护照的地址前去查看。那是海格特的一个公寓区,该处产业的经营代理商查了他们的记录发现,此人于一九六○年十二月就搬走了,没有留下新地址。
不过至少托马斯知道了他的中间的名字。虽然查询电话号码簿一无所获,不过运用政治部的特权,托马斯从邮政总局办公室获悉,有一个C.h.凯斯洛普未在电话号码簿上登记过的伦敦西区号码。这个凯斯洛普名字的头一个字母和没找到的那个查尔斯·哈罗德一致。托马斯查询了该市选民登记处,找到了他的电话。
是的,市政厅的工作人员告诉他,确实有一个查尔斯·哈罗德·凯斯洛普先生租住过之前那个地址的公寓,他的确是该市的居民,名字也登记在该市的选民登记簿上。
然后,警察造访了那套公寓。门锁着,按了很多遍门铃都没人应答。附近的邻居也不知道凯斯洛普在哪儿。警车回到苏格兰场后,托马斯警司开始尝试一个新方法。他让国税务局去查一个叫查尔斯·哈罗德·凯斯洛普退税记录上的个人地址。尤其要注意的是:谁雇了他?过去三年是谁雇了他?
正在这个时候,电话铃响了。托马斯拿起电话,表明了身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