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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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说,大人对本朝律法并不熟悉,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根据大乾律法第三十六条中,有指出,若是怀疑人行盗窃罪,需两证:人证、物证。”</p>
“其中所有的证据,需举报者提供,若没有,便是诬告,诬告罪,处杖责三十,关押五年!”</p>
王也厉声说道,关于大乾的律法,可不是他自己看来的,而是原主的记忆。</p>
原主虽然没什么大本事,但好歹记忆不错,有着过目不忘的本事。</p>
关于本朝的律法,也是原主所熟读的,按照原主的记忆,原主本是打算做讼师的,只可惜他死了。</p>
这倒是让他捡了便宜。</p>
“大胆,你不过是个小小的秀才,哪里来的本事敢质疑县太爷?”</p>
还没等到陈县令说话,外面就响起了一道陌生的声音。</p>
待王也转过头看去,只见张金凤身边跟着一个贼眉鼠眼、身穿蓝色长袍,头上还戴着方巾的男人。</p>
一个妥妥书生打扮的男人,正是刚才说话的人。</p>
“大人,此人巧言令色,应该先赐杖责二十,再审问!”</p>
男人是张金凤特意找来的讼师赵鹏。</p>
赵鹏可是整个城内有名的讼师爷,只要给钱,他能将死的说成活的。</p>
而他也只为有钱有权之人写讼词!</p>
所以也被老百姓们称之为——索命鬼!</p>
“是吗?看来赵讼师的书是白读了,脑子里只有屈打成招这四个字了。”</p>
“赵讼师既然要辩驳,那么我请问,张金凤说自己丢了东西,可否说出什么时辰丢失的,什么时候发现的,又是什么时候怀疑的?”</p>
“既然丢了东西,那个东西是什么材质,长什么模样,可是有什么特点?”</p>
“还有,既然怀疑是我,那张金凤又是什么时间与我有过肢体接触的?”</p>
王也挑眉望着赵鹏二人。</p>
好歹也是看过不少案件的人,现代律师咄咄逼人的模样,他可记得太清楚了。</p>
果然,无论现代还是古代,这做律师也好,做讼师也罢,必须都得能说会道。</p>
不然也只能被人牵着鼻子走!</p>
“东西是两个时辰前丢的,是一枚玉佩,这玉佩价值千金!就是遇见你以后我才发现东西没了的,大人!还请大人给他验身!这东西肯定在他的身上!”</p>
张金凤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被王也这么一激,当场就跳脚了起来。</p>
砰砰砰!</p>
陈县令三拍惊堂木。</p>
“肃静!”</p>
“张金凤,你说是他偷的,又说是两个时辰前,你当真确定?”</p>
陈县令像看傻子一样的看向了张金凤,在派人去带王也前,他就知道了王也的动向。</p>
两个时辰前的王也都还在进城的路上。</p>
这张金凤还真是个没脑子的东西,撒谎也不知道先对一对口供。</p>
赵鹏显然也察觉到了问题,赶忙拱手道:</p>
“大人,是张公子说错了,他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是什么时辰掉的,只是掉之前他跟王也闹了矛盾,王也还打伤了他的家丁,这件事所有的家丁可都看见了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