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当家与合伙人
此间,有些女性还是担当妻子、合伙人的双重角色,这隐含着很多不稳定因素,因为多种需求在一个组织中集中,预示着不满和冲突的机会会增多。一个女性,要求她同时是合伙人、妻子、情人、母亲……那么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但同时,又有稳定的因素存在,因为公司财产的利益巨大,一般红杏出墙或丈夫出轨,可能早就离了。而在公司内,巨大的社会压力、财务成本、财产分割的利害关系,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我认识的一个老板,早年创业时夫妻和睦,成立公司时法人代表写的是老婆的名字。生意越来越好,他在外面花天酒地,要和老婆离婚。这个女人一怒之下,封了公司,把前夫赶了出去。虽然大部分业务都是男的拉来的,但女的把丈夫踢开之后,公司照旧盈利,业务继续合作,前夫只得另起炉灶。
第二阶段,公司阶段(民营企业的游击阶段)。生人多了,非法律意义上的人介入和增多,控制权发生变化,基本是法人和总经理掌控公司,加上出纳、办公室主任,这三个人决定公司的管理形态乃至命运。三个人里至少有一个是女人,很多是财务身份或办公室主任,同时会和创业者有感情瓜葛。女人在这一阶段是控制权中重要的环节。1992年海南一家公司的老总和女会计席卷募集的5000万人民币跑掉了;之后不久海口公安局接到一个传真,是他横尸巴西街头的照片,真是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笑话。第二阶段这种情况很多,公司非常不稳定。三人的角色中,一个女人会影响两个男人对是非的评判,只知道开头不能预见结果的感情的细微变化会引起公司权力的争夺;如果男人在外面干点别的事情,女人不同意,就有可能会掣肘。由于有特殊的关系存在,经理就不能正常炒员工鱿鱼或清理门户。她掌握大量的机密,最后很可能变成对立关系,甚至瓦解公司。如果三人中没有女人,可能维持三年合作,而有的也许只能维持一年。女人在公司初期有黏合作用,但很快就会引起不平衡,有涣散组织、消解组织的作用。大量的民营企业在游击阶段垮掉与此有紧密联系。
但江浙一带比较特别。在家庭作坊变公司的时候,引进的是家族女人。她们有非常固定的情感指向,形成更加复杂的管理架构,公司完全笼罩在情感和人脉的阴影下。把与生俱来的关系引进公司,在公司里放大,基本上无解,很多时候会使公司窒息在这个阶段。凡是活下来的大型民营企业,比如电器大王、服装大王,基本上都是把家族人员清除出去,突破此瓶颈。在这个阶段女人对公司而言没有建设性价值,但中国民营企业是非契约性组织,家族女人也不可或缺。
第一阶段,个体户阶段(民营企业的萌芽阶段)。民营企业处在社会边缘时,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以作坊式的加工业为主,也有开餐馆、开铺子的。女人基本上是家庭成员,她们在企业中的身份比较含混,组织比较原始,日子和公司是混在一起的。赚的钱作为家里的用度、子女教育经费,这时女人的作用是重要的。男人在外面跑,她们要平衡生活和赚钱,管理家庭、教育子女、储蓄。这一部分女人发展到后来阶段的机会比较少。
第三阶段,是公司正规管理阶段(《公司法》实施以后)。此时,从治理结构上有股东、法人、经理人了。女人在民营企业中分化成三种角色:职业经理人角色,生活伴侣角色,性补充角色。职能分工明确,女性经理人不负责家庭生活部分,少数能力强的女性成为合伙人,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现在。而江浙制造业中的女性大多退居家庭,变成花钱的人,安排家庭日常生活,教育子女等。所以,女性在民营企业公司内的发展是和组织外女性的出现同时进行的。
海南房地产界有一个传奇女子,早年老公逃跑到南非,到现在也不知是死是活,留给她一摊子债务和烂事。她独自一人支撑起整个公司,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