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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车
只好弄了个闹钟,定到六点。闹钟刺耳的铃声足够……

    足够把他叫醒。

    希夫基茨无法相信自己竟然会在地下室的健身车上睡着,同时还保持着每小时十五英里的速度。但他不喜欢另一个解释,就是他在通往赫基默的路上发疯了。或者更正常的说法,他在自己位于索霍区的公寓里疯了,出现了幻觉。

    某晚胡乱调台的时候,他偶尔看到了AE频道做的一期关于催眠的节目。接受采访的人是位自称“土星乔”的催眠师。他说,每个人每一天都在自我催眠。早上我们借此进人工作状态;阅读小说或观看电影时依靠它产生“代入感”;夜晚,我们用它来帮助睡眠。土星乔最爱最后这个例子,并用了很大篇幅讲了“成功睡眠者”每晚的例行惯例:检查门锁窗插,要么倒一杯水,要么念几句祈祷词或是冥想一会儿。他将这些类比为催眠师在催眠对象面前的手法和念词——比如从十倒数到零,或是一再向对象灌输他或她“越来越困”的印象。这个节目对于希夫基茨来说不啻于雪中送炭,让他判断出自己在健身车上的两小时定是处于轻中度催眠状态。

    因为,在墙上的投影图前骑车不到三周后,他不再是在地下室的凹处度过两小时了。在第三周结束前,他是真的骑行在通往赫基默的路上了。

    他会心满意足地蹬着车穿过树林间满是尘土的小路,闻着松树的清香,听着乌鸦的叫声和偶尔碾过落叶时,叶片碎裂的嚓嚓声。这辆健身车化身为十二岁时他在新罕布什尔曼彻斯特郊区拥有的那辆三变速的蓝翎。虽然不是他在十七岁拿到驾照前的唯一一辆车,却是毫无争议的最好的一辆。塑料的饮料槽变成了行李篮上手工焊接的虽笨拙却实用的金属圈,里面放的东西也由红牛变成了一罐立顿绿茶。不加糖的。

    去往赫基默的路上,总是十月末日落前一小时的样子。尽管他每次都骑两个小时(闹钟和健身车上的里程表都可以证明),太阳却从来不曾改变过方位;当他在小路上骑行,额前的头发被自行车带出的风吹动时,太阳总是在土路上投下同样的狭长阴影,并在同样角度的天空透过枝叶向他眨眼。

    有时,当他骑行所在的那条路与别的路相接时,会看到树上钉着路牌。一块牌子写着喀斯喀特路。另一块写着距赫基默120英里,上面布满了陈旧的弹孔。这些牌子总是与墙上地区图的信息吻合。他决定了,一到赫基默,就直接扎进加拿大的荒野丛林中,连停下来买个什么纪念品也不要。路就在赫基默结束了,不过没关系,他已经买了一本《加拿大东部地区图》,可以用蓝色的铅笔在图上画上自己要走的路,用很多曲线。曲线意味着更长的路。如果愿意,他可以一直骑到北极圈去。

    一天傍晚,从恍惚中被闹钟惊醒后,他歪着头,若有所思地盯着墙上的投影图打量了半天。换做是别人,可能看不出什么来;在这样的近距离前,强迫透视法失去了作用,林地在未经训练的眼睛面前瓦解为杂糅的色块——曾经的路面现在只是一团淡棕色,地面上浅浅一层落叶变成了深一些的棕色,掺着一抹抹蓝灰色斑纹的绿色是地上的苔藓,最左方明亮的黄白色圆圈是将落的太阳,危险地靠近锅炉房的门。然而,在希夫基茨眼里,这些色彩仍旧完美地表现了画面。画面已经牢牢地在他脑中扎根,一直没有改变。当然,除非是他在骑车;可即使是那时,他也意识到潜在的稳定性。稳定很好。稳定性至关重要,像是某种试金石,让他确信这不过是一场复杂的脑力游戏,只要他愿意,就可以像拔掉电源插头般随时从潜意识里抽离。

    他把一盒颜料拿到地下室以方便随时补色。现在,他不假思索地在路上涂了几笔掺了黑色的棕色颜料,比落叶的颜色深。他退后一步,看着画面上的新变化,点点头。只是很小的改变,但十分贴切。

    第二天,骑着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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