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定规则我就赢
大多以票据支付2002年的预付款。”
在2001年以前格力电器要求经销商以现金支付预付款,而改用汇票后显然减轻了经销商的资金压力。在2001年格力电器允许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预付货款后,公司占用资金的程度明显下降。
事实上,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收取预收账款对格力电器和经销商来说,是一个双赢的方案。对格力电器而言,这样做不用担心销售会产生坏账;对经销商而言,银行承兑汇票最长6个月的期限足以将货物销售出去,所付出的代价不过是在银行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而已。
尽管从格力电器的年报中我们看不到有将应收票据贴现或转让的行为,但是从报表数据来分析,格力电器依然存在背书转让应收票据的行为,这是许多上市公司采用的一种支付手段。不用现金而用应收票据支付货款,可以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缓解财务压力。但是,格力电器对银行承兑汇票的应用却远不止于此。
2005年末,格力电器应付票据余额为17.60亿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在通常情况下,银行承兑是有条件的,大多数企业是采取存入保证金的做法,而格力电器的做法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应收票据中有905509815.54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用于开具应付票据。”
以上这句话,显示了格力电器精明的做法。与背书转让应收票据相比,质押的方式使格力电器开出的应付票据到期日可以再晚一些,中间资金的时间价值就归公司享有了。至于贴现应收票据要付利息,就更不可取了。由此可见,尽管格力电器的资产负债率颇高,且营运资本为负,但公司的资金并不紧张,否则公司就要出现大量的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了。
但是,有人对董明珠的做法表示担忧。有券商根据研究作出报告称:“长期以来,格力电器多倚仗拖欠供应商账款和预收经销商货款维持经营现金流,年末再通过贴现大额应收票据偿还,由此造成财务费用攀升。”事实上,如果格力电器的报表是真实和完整的,那么相关人士的以上说法并不正确。
第一,分析格力电器2004、2005年的财务费用可以发现,公司2004年财务费用为负,2005年则大幅攀升,其主要原因并不是利息支出而是汇兑损失。
第二,如果格力电器年末将大量应收票据贴现,那么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来看,年末应存在大量的短期借款。而事实并非如此,财政部对企业将应收债权贴现的情况分成两类,应收债权到期时如果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按照申请贴现的企业是否负有偿还责任来划分,如果负有责任则按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视同应收债权的出售。一般情况下,企业贴现票据时需负有偿还责任,格力电器也不例外。但是,格力电器的短期借款中并没有大量的应收票据质押借款,说明不存在将大量应收票据贴现的情况。
但是,从财务费用的构成来看,格力电器可能有小部分应收票据贴现。以年利率5.58%计,格力电器2005年3197万元的利息支出对应的是5.73亿元银行借款,而如果按年初和年末的平均数来估算其银行借款只有3.69亿元,相差2.04亿元。即使这笔2亿元的借款差额是由于应收票据贴现导致的,也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数字。
所以,董明珠巧用银行承兑汇票,无疑为企业资金安全和现金流的顺畅取得了保障。如果她当初坚持“先付款后发货”的破旧立新不容商量的话,那巧用银行承兑汇票则是灵活中充满善意。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董明珠生意经的丰富,至少在资金处理上有自己的心得。有句俗话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董明珠却是自己栽树自己乘凉,也让别人乘凉。
降价比降温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