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败运动的新政治意涵
动更具有政治意义,必须深入到反经济寡头,切断经济寡头向政治延伸的途径。或者说,反腐败就是要营造一个健全的政治环境。没有这个环境,民众对执政党的抱怨和对政府的不满会越来越甚,执政党及其政府的合法性也会继续递减。一旦寡头经济演变成寡头政治,中国就很难避免叶利钦时代的俄罗斯,更说不定是今天乌克兰的局面。寡头之争必然会造成执政党和国家的分裂。20世纪30年代军阀割据的经验也应当很好地总结,军阀也是寡头。
更为重要的是,在营造健全政治环境的基础上,必须确立预防寡头经济和寡头政治的体制。首先,要改革产生经济寡头的经济制度基础,对国有企业集团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这个目标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提出,但这些年并没有什么进展。在一些国有企业集团演变成为寡头经济之后,这些年来讨论国有企业改革也俨然成为敏感的政治问题。反垄断、市场化、去行政化和透明化,都是国有企业集团可以引入的改革。
其次,国有企业集团也必须引入有效的人才制度,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向社会招收人才,而不能沦落为权贵交换“人才”的封闭的制度。应当强调的是,国有企业集团的“私有化”,无论是通过正在讨论的“混合所有制”还是通过类似90年代的“民营化”,都无助于消除寡头;相反,这种做法必然演变成为“内部私有化”,从而加速寡头的产生和壮大。叶利钦时代的俄罗斯是私人寡头,乌克兰也是私人寡头。
最后,中国也要确立专业的政治管理者。这方面,可以向中国的传统制度学习很多有益的经验。中国的传统制度设计切断了商人和儒家统治集团之间的关系。尽管掌握权力的人也会努力通过各种合法或者非法的途径寻求财富,但掌权者本身不会成为“商”的一部分。再者,商人的财富更不能直接转化成政治权力。商人的家族成员如果要获得政治权力,就必须通过和其他人一样的正常途径,把自己转变成为“士”而进入统治集团。这个原则今天也适用。把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隔离开来的制度,有利于清廉政府的建设,更有利于规制型政府的建立。
在现有体制下,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可以直接转化为政府官员,也就是说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之间可以直接转换。经济和政治之间的这种关联既是寡头形成的制度根源,也是经济政治腐败的制度根源。同样,中国一直在致力于规制型政府的建设,就是要确立政府对企业行为的监管,但成效不大。这不难理解。在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可以直接转化的情况下,政府对企业的监管就会出现“左手监管右手”的情形,不可能有规制型政府。
中国的腐败发展到今天的局面,使得反腐败运动不仅是要解决执政党和政府的合法性问题,更是重建政治生态的问题。如果任由寡头经济演变成寡头政治,无论是中国经济还是政治就会变得毫无希望;社会成员即使不满,也可以抗议,但在寡头的主宰下也会力不从心,沦为寡头操纵的对象。因此,今天的反腐败应当也必须深入下去。当然,正如历次反腐败运动所展示的,今天的反腐败运动最终能否提升到制度层面,通过各种健全的制度来避免寡头经济和寡头政治,人们当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