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股市的政策利好
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对资本市场前所未有的论述不是一句口号,预示着国家肯定有相关的具体措施出台。而近期有关权威人士关于“积极的股市政策”的讲话,更引发了市场诸多遐想。未来相关的重大措施(例如单边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有望纳入有关部门视野;银行资金合规、有序入市可望获得突破;更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与基金公司将进入银行间同业拆措市场与债券回购市场;券商发债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新办法也有望出台)将可能是:
国有股减持问题。解决长期困扰中国股市的股权分置问题乃大势所趋。而国资委有关人士日前指出,全流通政策在没有找到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方案之前绝对不会出台,最终出台也要有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在这个问题上,最终国资委和证监会等各方将会积极配合,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此外,在有关关于证券监管机构向高层建议按净资产减持国有股的报道中,“尊重投资人利益”的提法也赫然出现。虽然接着又出现了“辟谣”,但是,本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上任伊始的提出的“5个坚持”,尤其是其中“坚持尊重和保护投资人利益”的观点,只要落实到诸如国有股减持等问题上,则对于增强市场的信心无疑是有利的、有益的、有作用的。尊重投资人利益会就此点燃市场激情。我们预计,未来关于全流通方案的讨论将继续升温,或将出台一批试点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从2003年下半年起,全流通问题对股市的影响第一次出现转折,已由利空预期转向利多预期。这是一个积极的市场信号。业界专家指出,2004年全流通方案料将逐渐明朗并为市场所接受,并由此造就新一轮蓝筹行情,进而完成股价结构重新洗牌的第一步。
证券法的修订。现行《证券法》的立法精神重在规范与风险防范,而对证券市场发展的强调似嫌不足,可以预见,新修订的证券法在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的同时,将对证券市场发展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来说,将是一项长期利好。首先,新证券法中可能将整个债券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纳入其调整的范围,从而为完善证券市场的集中统一监管制度和构建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提供法律保障。其次,随着《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规定有可能被突破,因为,在新的法律出台或法律修改时要为今后逐步实施混业经营留下法律空间。第三,现行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由于禁止期货交易,中国证券市场交易的品种过于单一,没有金融避险工具,不利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全面发展。管理层一直顾虑推出期货交易可能带来风险,但市场上要求允许期货交易的呼声很高,因此,本次修订证券法有可能为期货交易开禁,给金融产品创新腾出空间。专家预计,证券法修改将抓住当前市场运行的主要矛盾、主要问题,把急需解决的问题解决好,而有些问题如开展衍生工具、期货交易、融资融券等,尽管很重要,但不是十分迫切,可能暂时不会明确写进法律条文,而可能以在法律语言上为它们留下空间的方式,为以后开展这些业务创造条件。如果一切顺利,证券法修改工作将于2004年完成。
发审委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改革是《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有望近期出台。管理层无论是对已沿用4年之久的旧发审体制“动手术”,还是引入保荐人制度,其目的都在于打造一套新的发行上市审核体系,以严把股票发行入门关。因此,未来新股发行整体质量有望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素质将进一步改善,恶意圈钱现象也有望得到遏制。
随着国资改革新政的纵深推进,战略重组、外资并购及股权创新等将为未来股市带来机会。而国资委有关人士近期表示,目前国资委所辖的189家中央企业中,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