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以从不出手去偷那些会带来麻烦的东西,偷的只是学校的巧克力啦、白板上的磁铁之类的小物。这话由我本人来说有点厚颜无耻,但我偷的确实都是些无足轻重的东西。
要说真正失了分寸的话,是在小学四年级时被妈妈“大刑伺候”以后,那次我偷了一支教会的圆珠笔。
教会为了某个纪念特别制作了圆珠笔,笔身上有金色的文字标明了教会的名称。教会桌上的笔筒里总会插着几支,这是给还没入教的人到教会来时做问卷调查用的。他们有的是在街上收到布道传单,有了兴趣;有的是接受登门传教后被唤起了尊崇教义的信心。
其实我家也有一摸一样的笔,它们和剪刀一起放在柜子抽屉里,要做什么记录的时候,就可以任意取用。所以我并没什么理由非要偷它不可。
但我那天就这么鬼使神差地伸手拿了它,并放进了我的包里。在拿之前,我还警惕地看了一下周围情况,可见当时我还是明白如果被发现会被教训的。
事情就是这么巧,当时我妈妈目击了这一切。
也许是顾虑到面子,妈妈在到家之前完全没有提这件事,然而一到家,她就突然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
“R,把你包里的东西都给我拿出来放桌上!”
正要和哥哥一起回房间的我大吃一惊。妈妈的表情前所未有地恐怖。
我按妈妈说的,颤微微地从书包拿出儿童圣典、记录讲义的笔记本等等放在桌上。就在我故作镇定地拿出那支笔时,妈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把将它抓了过去。
“这支笔不是教会的东西吗?为什么会在你这儿!”
“不是啊,是我从家里带去的。”
“你还说谎!”
妈妈毫不犹豫地扇了我稚嫩的脸颊一巴掌——不要看到有信仰的人,就妄下判断认为他们都是非暴力的。
“我亲眼看到你把这支笔放进包里的!你居然还敢大言不惭地说谎!”
既然说偷盗可耻,为什么当场不指出来呢?当场说的话,不就可以还回去了,也就够不成偷盗了嘛。
“你明不明白自己犯了多严重的错误?”说着,妈妈又扇了我一巴掌。
“你以为这只不过是一支圆珠笔,但这可是来教会的人回答问卷用的东西。没有这支笔的话,他们就不能回答问卷了!”
我反驳道,那里一共有五支笔,足够用了。
“那五个人一起来了怎么办?就因为你偷拿了一支,剩下的那个人就没办法写了。要是他觉得麻烦,也许就不写问卷了。这样的话,他就断绝了神缘,不是吗?”
老实说,教会里不常有外人来,会回答问卷的人更是少之又少,笔筒里只要有两只就足以应付了吧。
但妈妈依旧对我穷追不舍。
我觉得比起实际产生的损害,我偷了教会东西这个事实给她带来的冲击更为强大。父亲也加入战局,我被两人说得无地自容。
“你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但你犯下的是不可饶恕的偷盗罪!”
严苛的辞令让我泣不成声地请求他们的原谅。
“对我道歉有什么用?你要请求神的宽恕!”
之后,我被罚在门厅跪坐了两个小时。期间,我必须以祈祷的姿势,双手高举胸前。等他们松口的时候,我整个身体早已麻痹冰冷了。
妈妈一定以为我的过错仅此一次,严惩过后就彻底治好了。
而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恶癖确实没再复发。
那段时间,我极其真诚地去教会,帮助传教活动,照看后来的孩子们。如此积极的行动,也是为了挽回父母的信任。但遗憾的是,如此轻微的惩罚是无法根治我的恶癖的。
小学六年级的春天,正是初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