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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他一遍遍地问自己:为什么在这长满绿草的地球上,竟会有一名地方检察官在长达六小时的时间里不报案?

    他丈夫事后打电话叫了警察,报告了她在强奸案发生后失踪的事。直到赫纳德兹血溅人行道之后一小时她才回到家。

    她丈夫让警察寻找的是辆什么车来着——不是别的,正是那辆红色的“本田”车。那显然是她的而不是她丈夫的车。倘若车子是后者的,那坎宁安就可以把整个事情解决了,两边太阳穴也不会因为阵阵抽紧而隐隐作痛。

    如果她丈夫跟她女儿呆在家里,那辆红色的“本田”停在车库,那么……

    不,他想,这仍然不能排除所有的疑点。她丈夫可能趁着孩子睡着时,开车出去开枪打死了赫纳德兹。

    他又回到那份报告上,找到了约翰·福里斯特最初打电话给警察想知道他妻子下落的时间,以及警察到达他们在卡马利洛的家的时间。福里斯特也许是通过付款电话向警察报告他妻子失踪,接着枪杀了赫纳德兹,然后赶在警察到达前仅用十八分钟回到了卡马利洛。

    这不是不可能,可是要是真的是这样子的话,那他一定是个婊子养的笨蛋,竟把他自己驾驶的那辆车子的特征原原本本地告诉警察。有没有这种可能呢?或者是当莉莉·福里斯特开着她的本田车,而他却……或她……

    到底这些警员有没有真的看见那部车子……任何车子?或是,在决定对赫纳德兹采取行动后,两人,也就是约翰和莉莉共同作案?

    将福里斯特夫妇与赫纳德兹案连接在一起,这是桩注定赔本的买卖。帕特丽霞·巴恩斯案件,既在莉莉的监督之下,该案在发生强奸案的前一天被驳回。

    坎宁安又一次抽出那张素描摊在桌上,他用双手将其它纸张往旁边一推,只剩那张照片正对着他的视线,他拿了一张纸遮住脸的上半部分,只露出鼻子、嘴和下巴。

    看着,看着,他心里一动,就将那张素描反面盖在桌上,自己走了出去。

    走到档案室,他朝那个他所看不起的、丰满的黑发女孩嚷道:“你有彩色铅笔吗?”

    “不,我没什么彩色的铅笔。”她的口气带着嘲讽。

    “你没有那种画嘴唇的小铅笔?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我老婆有一支,你先拿它画好唇形,然后再去里面涂口红。”

    她拿出她那黑色的大钱包,从里面掏出一个小小的塑胶袋子,像举着一枚奖牌似的扬了扬手中的一支红色的铅笔。

    “你指的是这个吗?”她问道。

    “把它给我。”

    “我为什么要给你呢?”她说着,鼻子都快翘到天上去了,“你从来没为我做过什么屁事。不仅如此,这支小小的铅笔花了我大约三块钱。你拿三块钱来,我就给你。”

    说完,她笑起来,觉得满好玩的,就好像在捕捉以腐尸为食物的饥饿兀鹰似的,正在引君入瓮。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票面五元的钞票,扔在柜台上:“不用找了,留着给你自己买点减肥药什么的。把那破玩意儿给我行吗?”

    回到办公室,他用笔在拼凑素描上画出了双唇的轮廓,使它们比原先略微大了点。集合厅已空无一人。

    这时,一位警探走了进来,走到坎宁安的办公桌旁才停住脚,此人是上白班的,这会儿是来加班的:“你在着色呢,坎宁安?你一晚上呆在这儿就干这个,嗯?干什么呢?”

    见没有激怒他,那位警探悻悻地走到自己的办公桌旁坐下来写什么。嘴唇的轮廓画好后,坎宁安用红笔权充口红涂着双唇,然后,他站起身,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这就对啦!”他在办公桌前踱来踱去,不再看那张素描,因为过于激动,无法再走回椅子上。

    “这就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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