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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与创造之时》——向困难处去
此,凶手极可能便出自于这三者之中。

    之所以说浪费,意思是,布洛克身为一个靠写书卖钱的类型小说家,题材即金钱,较合理的方式是,他应该想办法把这三件罪案分别写成三本书(甚至三本以上),卖三次钱,而不是这么慷慨一本书全用掉。

    至于冒险,指的是,布洛克让斯卡德不负死去之人的付托,矢志要逮出凶手,然而,在破案同时,另外两桩丑闻很难避免也得跟着曝光。我们知道,丑闻的发生,有时纯是当事人的罪恶所造成,但也往往来自当事人的不幸与无奈,对这样不幸而且又没杀人且长期饱受丑闻和勒索所折磨的人,揭开他来公平吗?符合正义和人情吗?斯卡德便得如此时时行走在信念和良心的刀锋上头,在慷慨破案和伤及无辜中痛苦地抉择。

    伤及无辜,这会违反类型读者对实质正义的简单期待,违反读者的期待超过某个临界点,惩罚便伴随而来——类型读者的惩罚简单有效而且很容易办到,那就是不买你写的书了,这对类型小说家而言,肯定是致命一击。

    于是,我们便了解了,类型小说的意识形态和情节内容为什么总是简单且保守——他们不能没事冒险,不能“试验他们的主”读者,小说家要保有写作的自由,便得承受损失财富的危险。

    只是,方便的路走惯了,人会变懒;容易的事做多了,人会变笨;想的写的尽是简单保守的东西,作品会变坏变无趣,因此,也就难怪类型小说家最好的作品往往出现在他前三本书之中,甚至就是第一本。

    两名小说家的两个有趣例子

    在财富和作品水平中二选一,固然,大多数的类型作家可能并不那么在乎自己的东西是否愈写愈坏,但人世间毕竟不全然这么灰黯,还是有些人在乎的,布洛克显然便是其中一个。

    熟读马修·斯卡德系列的人都不难发现,布洛克总不肯“聪明”地避开难题,援引类型小说所允许且惯用的“破案=正义”的简易公式进行,他总忍不住昂首往困难或甚至泥淖深处走去,问一些看来徒劳无功、他自己也无力回答的问题,包括生死的问题,包括终极正义的问题,包括人的种种处境问题云云。

    在一书之中,布洛克写了一段非常有意思的对话大致如此:当时,斯卡德的查案陷入泥淖,他有一种拿人钱财却无力替人消灾的懊恼,他那本书里的女友前共产党员薇拉安慰他:“你做了工作了。”(Youve done your work.)斯卡德用了work这个词的双关语来回答,work,物理学上我们称之为“功”,公式是力量和距离的乘积,比方说一物重二十磅,你往前推了六尺,你就等于做了一百二十尺磅的“功”。斯卡德说,而他所做的却像是推一堵墙,推了一整天也没能让它移动分毫,因此,尽管你是拼尽了全力,你就是没有做成任何的“功”。

    这让我想到另一位了不起的小说家格雷厄姆·格林在他小说《输家全拿》(Loser takes All,或译《赌城缘遇》)中一个有趣的发想:书中的主人翁流落到赌城,偶尔从一个老头手中得到一个必然赢钱的赌法,但这个最后必然大赢的赌法非常诡异磨人,它必须先挨过一定阶段的输钱,只能输不能赢,而且明知是输亦一步也不能省——我记得写小说也是格林迷的朱天心引用过这个例子,据说她在新小说能顺利开笔之前,总要经过同样短则数日长则数星期的枯坐思索(在小说题材业已锁定的状况下),明知一无所获仍得每天带着书、草稿本和笔到写作的咖啡馆报到,她的口头禅便是:“去输钱。”

    这两个有趣小说家的有趣例子,其中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解决困境的阶段性不均匀,它不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式的每投一分心力就有一分进展,相反的,在过程中你像整个人浸泡在仿佛无际无垠的困境之中,除了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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