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麦田贼手》——这一代
一种不祥的温柔。

    这里,译成麦田守护者之类的反而太郑重其事太正确了,麦田捕手则更简单也更丰硕(这两者常一体两面),通过本雅明要的频率微调,而成为诗。也因此,我们手上这本罗登巴尔的新小说,向大师塞林格致敬的the Rye便不能叫“麦田之贼”什么的,只能顺势是“麦田贼手”,跟着调准到同一个接听频道,成为麦田地里这场方酣游戏球赛中守护者的守护者。

    善良的螳螂捕蝉,更加满怀善意的黄雀在后。

    雷蒙·阿隆说的“诗意”

    长时以往,罗登巴尔的确某种意义地持续扮演着纽约市黯夜守护者,尽管他的原意系起自盗心,而他也总把正义偿还的过程弄得凸梯、弄得狼藉不堪、弄得一副情非得已的鬼样子。但在这回《麦田贼手》一案中,他却认真、坚定、自始不退不让,像个智机百出的勇者,只因为这次事关一位了不起的传奇小说家,得有个技艺高超的贼来守护他,罗登巴尔少见如此正色地把同一段话重复讲了两次——这个人写了这么一本书,改变了我们整整这一代人,我总觉得我欠他点什么。

    这个人就是塞林格(小说中他易名为格力佛·飞迩波),这么一本改变整整一代人的书就是《麦田捕手》,若依罗登巴尔的说法,其实就连住台湾的我们这一代人也同样都欠他点什么,只可惜我们并无缘如罗登巴尔般偿付,但我们可以转头还给我们这一代台湾最好的小说家,他们规格不同但也都默默做了和塞林格类似的事。

    有趣的是,小说中罗登巴尔这番话其中一次系正对着化身书店顾客而来的格力佛·飞迩波本人说的,罗登巴尔还直通通地问飞迩波本人是否也念过这本书,是否也因此被改变自己的一生。可想而知,飞迩波当然有点尴尬,但他不算扯谎地回答,他的确和大家一样看过此书(废话!),人生也的确因这本书改变。

    今天,塞林格的名字和《麦田捕手》密不透风相连,几几乎被理解为“一书作家”,这当然不至于就是事实,《麦田捕手》之前之后他都有小说问世,如《弗兰妮与祖伊》,如《看香蕉鱼的好日子》云云,但《麦田捕手》的光华太耀眼了,夺去了一切,甚至把塞林格本人过早地推高到一个尴尬的高峰(他当时才三十岁左右),也一步一步把塞林格逼离纽约,逼离人群,最终躲在康涅狄格河边的小镇,过完完全全的遁世者日子——当然,塞林格的隐遁不单单只因声名问题,他还有一己更深沉的思维理由。

    塞林格参与过二次大战,上过欧陆战场,《麦田捕手》写于他除役的战后,是一则现代的、缩水的奥德赛返乡故事——小说主人翁荷顿,是个十七岁的、六尺二寸半高的狼狈男孩,他在宾州阿格斯东的潘赛预科学校“挨了大斧头”遭退学,赶圣诞节前夕离校回纽约的家,但终究一定得回去的家有什么好回的呢?那里,等着他的是父母必然的勃然大怒和惩罚,便只有一个美丽、聪明、“每次都让我笑个半死”、像个闪闪光点般的佩涅罗珀召唤他——这个佩涅罗珀当然不会是荷顿“白天织/夜间拆”的贞洁妻子,而是他才念小学的小妹妹菲碧,这个世界惟一让荷顿讲起来会眉飞色舞的人。

    于是,在宾州到纽约的不远距离中,时间遂被延迟了下来,这趟又像回家又像流浪的迷航之旅便呈拉链形态展开了,是一趟持续挨打、受挫、脱开所有人正常生活律动的必要寂寞之旅——他遇好人也遇歹人,有好心的贫穷修女,勒索的妓女和皮条客,满心疼爱但不知道自己儿子是大混蛋(“那个家伙真他妈的敏感得像个抽水马桶”)的同学母亲,傻乎乎才到纽约大城来的西岸乡下女孩,关心他但似有染指他意图的同性恋男老师,已结交常春藤联盟大学新男友的昔日女朋友等等。荷顿以善意的乖张行为和谎言回应这些不可能驻留的偶尔好人,若有所失;用屈服和鼻青眼肿来对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八百万零一种死法简介 >八百万零一种死法目录 > 《麦田贼手》——这一代